被囚八日
3月10日,王帅从上海被带回了灵宝。在公安局,王帅第一次做笔录。“还是那两个警察,他们想让我写悔过书,想让我承认因为征地补偿不满意,诽谤灵宝市政府不抗旱。”
“地都征了,还抗什么旱?”王帅反驳说,他认为自己说的都是事实,更没有诽谤。
警察又让他承认照片是移花接木的,王帅拒绝。
做完笔录,警察给王帅发了拘留证,罪名是“诽谤”,“这时,警方容许我给家里打了一个电话。我刚说了一句,‘我现在回来了,在灵宝市公安局’,警察就让我挂掉了。”
下午5时,王帅被送到了看守所。
王帅的父亲王社平告诉记者,3月6日王帅被抓后,至3月10日到灵宝,河南警方都没有通知其家人。“那天我给儿子打电话打不通,就感到出事了。”
家人心急如焚,四处打听无果。直到5天后,他们收到拘留通知书,才知道王帅在灵宝看守所。
王社平与灵宝公安局联系,希望能放人,得到的答复是:把地里的树刨了,人就出来了。王社平说要先见人,才肯刨树。“那就等着吧。”对方说。
3月13日,警方将王帅作了取保候审,理由是“证据不足”。后来王帅才知道,原来是他家人和政府达成的协议,把果树砍了,警方才答应放人。“要求我保持沉默,并每两个月写一封‘对发帖行为的思想认识’给他们。”王帅说。
这时,王帅离开公司有8天了,他生怕因此被公司辞退,“顾不得许多,就想尽快回到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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