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二十多万元给一位交警朋友,自己却因贩毒锒铛入狱,近两年时间都无法要回欠款。于是委托家人将对方告上法庭,索要欠款。昨日,金堂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
昨日下午,服刑犯的妹夫周先生说,此案原告李军(化名)与张强(化名)是朋友,张强是一名交警。2007年6月,张强因急事向李军借钱,李军让家人帮忙凑了12万元,张强打下欠条。此后,张强的母亲又向李军借了12万元,也打下欠条。之后,李军因贩毒被警方抓获,之后一直在外地服刑。其间,他让家人帮忙讨要债务,但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李军委托妹夫起诉张强及其母亲,讨要24万元欠款和相应利息。
昨日庭审中,被告张强的代理人称,欠债是应该还,但他对周先生的出庭资格提出异议。被告代理人称,周先生自称是受原告李军委托,并向法院提交了委托书,“但并不能证明委托书上的签名就是原告亲笔所签。”
对此,原告的代理人向法庭出具了两张欠条,并称,李军虽然在服刑,但他有权行使追债的权利,只要有欠条,而且又有原告的真实意思的表达,被告就应当还钱。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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