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本是借用父母房屋居住,儿子却偷偷将房屋办在自己和妻儿名下。由于部分房屋征地拆迁,儿子还以房屋所有人的身份领走征地补偿款。近日,北碚区法院判决儿子退还补偿款。
北碚农民王某排行老大,有六兄妹。1989年10月,他与两个弟弟分家时,借用了父母的6间平房。1993年,当地政府组织农村居民办理房产权属证书,王某就将父母的这6间房屋,办到了自己和妻儿的名下。1998年,王某的父亲去世。此后不久,他将其中4间拆除重建。
去年,保留原状的2间土瓦房被纳入政府征地拆迁范围,王某以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领取了1.7万余元征地补偿款。他的母亲得知后,将儿子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将1.7万余元征地补偿款的一半退还给母亲,其余作为父亲遗产另案分配。
记者王明通讯员丁全平
责编:程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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