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4月2日电(记者杨维汉)1989年至2008年,中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理各类一审行政案件1405085件,审结1401532件,结案率为99.7%。
记者2日从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法学会联合召开的纪念行政诉讼法颁布二十周年座谈会上了解到,20年来,各级人民法院认真执行行政诉讼法,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化解了一大批行政纠纷,有力地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妥善处理了大批关系国计民生的行政案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司法保障和服务。
20年来,全国法院依法审理了大量行政案件,主要包括:涉及经济调控、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行政案件;企业改制、自然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案件;农村土地确权、土地征收等行政案件;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制裁土地违法行为等行政案件。
“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为人民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提供了救济渠道,同时,有力地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说。
20年来,行政诉讼制度也在改革和创新中不断完善。最高人民法院针对行政审判实践中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加大制定司法解释的力度对正确实施行政诉讼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20年中,先后制定了行政审判重要司法解释18部,发布了16件重要的行政审判司法指导性文件和200多件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行政诉讼制度在改革中不断完善。
江必新说,20年来,各级人民法院不断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普遍设立了行政审判机构,充实配备审判骨干力量,坚持抓好政治思想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廉洁自律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学习培训、逐步培养造就了一支政治坚定、公正廉洁、纪律严明、熟悉业务的行政审判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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