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频道 > 法治新闻 > 正文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应聘者盗走招聘公司电脑 民警短信感化嫌犯自首

 

CCTV.com  2009年04月02日 06:02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西安晚报  

  大学毕业的高某,在应聘时盗走了招聘公司一台上万元的笔记本电脑。民警在两天中先后给高某发去近20条手机短信,打了近30个电话,耐心、细致地劝他投案自首。高某终于被民警的真诚所感化,自己走进了派出所.....

  应聘者盗走招聘公司电脑

  今年3月19日下午3时许,公安雁塔分局电子城派出所接到辖区一公司的报案,公司一台价值1.1万元的笔记本电脑被盗。原来这家公司在当日上午招聘员工,当时来了很多应聘者。中午1时许,公司发现一台电脑不见了,公司怀疑可能是被应聘者趁乱作案。接到报案后,民警赶到现场,通过公司所在小区的监控录像,发现一个男青年有重大嫌疑。经过公司员工和一些应聘人员辨认后,确认这个人就是来应聘的人员。民警接着从应聘者的登记资料中,查到了这个男青年的相关资料。

  原来此人姓高,今年24岁,2007年大学毕业。经过调查,3月30日上午,民警赶到高某的家。得知儿子涉嫌盗窃电脑,高某的父母既生气又着急,将高某的新电话号码告诉了民警。

  民警发短信劝嫌犯投案

  30日中午1时许,民警姚永强给高某打了第一个电话。姚警官首先作了自我介绍。一听是民警,对方没有说话。几秒钟后高某才说:“找我有什么事?”语气中带着不安。

  民警把他涉嫌盗窃电脑并正在进行调查的情况向他讲了。对方沉默片刻后说:“有什么事情找我,不要找我家人。”随后挂断电话并关机。姚警官当日给他发了一条短信:高某,你虽盗窃了电脑,但还有改正的时间。你是大学文化程度,现在还年轻,希望你能面对现实,早日投案自首。

  第一条短信发出后,对方没有任何回音。姚警官又连续发出4条类似内容的短信。几个小时后高某给姚警官回复短信,上面只写了一个新手机号。

  嫌犯走进派出所

  看到这条短信,姚警官感到高某有意愿沟通,便按照这个电话打过去,再次劝他投案自首。

  31日晚10时许,神态疲惫的高某终于来到电子城派出所。见到给自己发了近20条短信,打了近30个电话的姚警官,高某一股脑儿把自己盗窃电脑的经过作了交代。

  原来在3月19日上午,高某到那家公司应聘,面试结束后他准备离开时,偶然通过公司财务室门缝,看见里面的桌上放着一台手提电脑,他脑子一热便偷走了电脑,之后,他以1050元的价格卖掉。昨日,嫌犯高某因涉嫌盗窃被雁塔警方刑拘。

  当记者问姚警官,为何这么耐心规劝高某投案自首时,当过多年警校教师的姚警官说,高某是在一时冲动下盗走电脑,应尽可能进行挽救。他还很年轻,今后的路还很长。“如果他投案自首,不仅可以给警方节约办案经费,在最后量刑时,法院也会对他予以考虑。” 记者 张小乙 实习生 刘倩颖

责编:程冲

1/1

相关热词搜索: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网民举报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

昵 称:            
用户名: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