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丽水3月28日电(记者 袁爽 实习生 曾璟蕙 通讯员 联剑)去年备受关注的浙江丽水“司机门”集资案终于告一段落,近日,丽水市莲都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单旭波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违法所得将返还给各被害人。
根据检察院指控,自2004年来,单旭波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以做工程需要周转资金等为由,以月利率1.5%-8%的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个人出具借条、签订借款协议等形式,先后向董某、方某等33户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共计6280万元,所得集资款项先后被其以月利率5%-12%的高息转借给吕伟强等人使用,其中借给吕伟强的累计资金达4645.93万元,除此之外其余款项均被其用于支付高额利息、归还到期本金和购房购车。截至案发时,单旭波所集资款项扣除已支付给出借人的利息,尚有4023.92万元未归还。
现年36岁的单旭波系丽水市莲都区人,大专毕业的他曾在丽水市工商业联合会给领导做司机。2006年开始“下海”, 投资创办了一家投资策划公司,自任董事长。但随着吕伟强集资诈骗的案发,单旭波非法集资案也浮出了水面。
据了解,因为迫于压力,吕伟强于去年4月24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时隔两日,单旭波也被警方抓获归案,同日即被刑事拘留,经丽水市莲都区检察院批准,于去年5月29日被依法逮捕。这就是在2008年名噪一时的“司机门”事件,可令人琢磨不透的并不是这巨额的资金,而是这两名身份特殊的丽水司机背后隐藏着的一连串的不可告人的秘密。
丽水地产界一位老板向记者透露:“我做工程需要大量的垫资,无缘无故会放3000万给单旭波吗?那都是他拿着领导写的条子向我借的!” 从2004年以来,吕伟强说要做实业,开始四处集资,单旭波也凭借“工商联下面的一些小企业缺少流动资金”的谎言,四处借款。
实业确实没有做起来,但钱的去向却相当复杂,当事人交代说,一部分支付了高额利息,相当部分拿去澳门赌掉了,还有买房买车等等。但这真的就是全部了吗?据记者了解,丽水近几年集资大案屡发,每个案件背后都有官员的影子。而多家媒体报道中提到的,莲都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叶伟春给企业家所谓领导是“善意取得”的回复又代表了什么?
2009年3月26日下午,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对单旭波非法集资案做出了一审判决,但相比之前庭审的态度诚恳泪声俱下,一个月后的宣判时,单旭波却表现出一脸漠然。这不禁让人想问,到底谁才是这次事件的真正赢家,是单旭波,吕伟强还是另有其人,以及这几千万的巨款,怎么就在短短的三个月内消失得无影无踪?一连串的问号,都牵扯着隐藏的秘密在蠢蠢欲动。但只要真相一天不公开,消失的集资款就一天拿不回来。(完)
责编:李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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