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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乐清女子集资诈骗1亿多元 一审被判死刑

 

CCTV.com  2009年03月23日 20:33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国新闻网  

  3月20日下午,浙江温州市中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乐清“女会主”高秋荷死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高秋荷的儿子包建曙因提供银行帐户帮助高存取诈骗款,也被中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0万元。

  2003年至2007年间,高秋荷以高息回报为诱饵,引诱他人参加其非法组织的“经济互助会”,虚构自己经营房地产、担保公司等事实,向他人高息借款后再高息(月息一般为15%)转借给会员牟取暴利或用于维持“经济互助会”的运转。2007年间,高秋荷组织的“经济互助会”因无资金周转纷纷倒闭。至案发时,高秋荷共骗取被害人郑某等115人1亿多元。高秋荷将以上骗得的款项用于参与他人非法组织的“经济互助会”、购置多处房地产及个人挥霍等,致使共计1.16亿元被骗的巨额资金无法归还被害人郑某等115人。

  高秋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集资用途,以高回报率为诱饵,用欺骗的方法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致使所募数额特别巨大的资金无法返还他人,严重扰乱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包建曙明知高秋荷在非法组织“经济互助会”、高利借贷等集资诈骗活动,提供银行账户并帮助其存取骗取的巨额资金,两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责编: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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