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检察院20日制定了《关于检察机关在"三个千亿"工程建设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省、市、县(市、区)三级检察院联手为"三个千亿"工程保廉防腐,尤其是对其中的29个百亿项目更要实现预防全覆盖,预防责任细化到人。
据了解,作为扩大内需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大战略,浙江省推出的以"千亿基础网络工程"、"千亿惠民安康工程"、"千亿产业提升工程"为内容的"三个千亿"工程,共安排重大基本建设项目180个,五年内总投资6460亿元,其中百亿元以上项目29个,共投资2930.5亿元,涉及全省11个市。
从去年开始,浙江省检察院就已经介入到部分项目中开展预防,去年底又会同省发改委、监察、审计部门四方共同制定"防腐保廉"的框架性意见。
在20日发布的预防实施方案中,浙江省要求各级检察院以法律监督职责为立足点,通过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职能,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严肃查处和积极预防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遏制职务犯罪对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的侵害。
这一《方案》将分布在全省11个市的29个百亿项目的预防任务一一分解到全省三级检察院,细化到有关科室、个人,并对各自的预防责任进行明确。
责编:王鑫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