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莹)“这是我自己的房子,我进自己的房子没有错!”站在被告席上的凌某为自己喊冤。凌某购买数套房子后发现里面还住着不肯腾房的租户,他被指控纠集二十多人,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将住户轰出,强行进入四家被害人住宅内达数小时。记者今日获悉,凌某及其同伙共25人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公诉至西城法院受审。
换了房主房客们不肯搬走
根据凌某供述,他是个炒房人,2007年10月经人介绍以每平方米12500元的价格购买了西城区的几套房屋,随后房产证也过了户。“因为信任介绍人,我也没去看房子,直到房产证下来了,我去看房才发现里面还住着人。”
凌某说,听里面的住户说,他们都是拆迁户,从楼房的产权单位租的房子,后来产权单位交齐了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后,这些房子就可以出售了,但当时住户们嫌房价贵没有买。住户们认为产权单位背着他们卖了房子,因此不同意腾房,也不同意和凌某再签订租赁协议。
凌某在法庭上说,去年初他就去几家收过房,声称自己是房主,不允许住户们继续居住,要求他们腾房,还报了警。“当时我出示了房产证、过户证明等材料,民警看后让我们自己解决。”但是此后住户们也一直没有搬走。
房主被控非法侵入住宅
检察机关指控称,去年5月20日上午,凌某伙同其他24名被告人在涉案的4套住房内有住户居住的情况下,以持有房屋产权证为由,在没有征得被害人及家属同意的情况下,采用暴力、威胁、踹门、撬门、将住户轰出等方式强行进入四家住宅内达数小时。
对事发经过,凌某解释说,他找朋友帮他一起去收房,“我们去敲门,家里有人的就让开门谈点事,等住户一开门,我们就一起冲进去。” 有一套住宅事发时没有人在家,凌某就让人拿着房本找开锁公司撬开门锁。最后将涉案4套房屋的门锁全部更换。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其使用暴力、踹门等手段,凌某反驳说,他交代同伙进房间可以随便吃喝、聊天,躺到人家床上也行,但不许他们使用暴力,也没让他们踹门。
但是凌某的同伙却当庭表示,碰到住户不让进,他们就将门踹开,有时干脆将住户拉出来。甚至还翻出了住户的租赁协议撕毁。
律师称进自家房何罪之有
在整个法庭审理期间,凌某始终认为自己无罪。“房子是我依法所得,我是产权人,住户们没有权利长时间占有我的房产,现在物业费和月供都是我交着,我才是受害人。” 凌某的律师为他作无罪辩护。律师表示,凌某合法享有房屋的所有权,被告人进入自己家,何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事发前,凌某已经告知了居住人房屋已被其购买,居住人仍不搬出是非法侵占行为。凌某在房屋被他人侵占的情况下,可以行使救济权,不能说不通过法院解决就是违法行为。
公诉人随即表示,此案的被害人已经在房中居住了几十年,获得了居住权,这是无限期的租赁,不会随着买卖产权转移,他们的住宅权利是合法的。凌某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能因为自己觉得房子是自己的就擅闯,客观上采取了暴力手段,应当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据了解,庭审进行了整整一天时间,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责编:李秀伟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