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0日电(记者崔静)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10日公布对大连金港安迪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生产假药人用狂犬病疫苗的处罚结果:吊销该企业的《药品生产许可证》,企业直接责任人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
此外,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注销该企业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药品GMP证书。
2009年1月初,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在对狂犬病疫苗的监督检验中发现,辽宁大连金港安迪生物制品有限公司2008年生产的部分人用狂犬病疫苗含有违法添加的核酸物质,属故意造假行为。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种核酸物质实际上为聚肌胞注射液,企业违法添加这一物质的主要动机是降低生产成本,牟取高额利润。
根据最近的情况通报,自1月9日药品监管部门启动问题疫苗召回工作以来,截至2月22日17时,在该企业已销售出的11批36.02万人份添加有核酸物质的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中,32.64万人份已被召回查封,3.34万人份尚没有召回。这些尚未召回的药品,可能大多已被人体注射。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药品监管部门将密切关注使用该疫苗的不良反应情况,开展相关评价研究,同时配合卫生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危害的发生。
责编:李秀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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