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女子监狱五名服刑人员将获假释回家过节
久未露面的太阳露出了笑脸,饱受“倒春寒”之苦的成都市民终于感觉到了春日的温暖,成都女子监狱王小英等5名服刑人员的心情也如同晴朗的天气一样,激动而温暖。昨(5)日,成都市中级法院在成都女子监狱举行了假释听证会,王小英等5名服刑人员在妇女节前获得假释。
听证会上服刑人员流泪
昨日上午10点,假释听证会准时在成都女子监狱开始。与往日不同的是,此次听证会成都中级法院和成都女子监狱还邀请了4名人大代表及4名服刑人员家属代表旁听。在宣布听证会纪律后,听证会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因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等罪而被判有期徒刑9年的王小英是提请假释的服刑人员之一。据了解,王小英在服刑期间,能认罪、悔罪,并担任改造小组组长。2005年3月,王小英被查出患有脑溢血,但她仍然不放弃自己,坚持接受改造,符合假释条件。
王小英在陈述时流下了悔过的眼泪:“我很后悔以前做的错事,后来我得了脑溢血,受到监狱干警无微不至的照顾,我更加感觉自己对不起社会。”
假释以后要尽女儿责任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听证,在核清全部事实后,法官宣布暂时休庭。在休庭时,记者采访了王小英及其家属。记者了解到,王小英家中还有70多岁的老母亲,而她的母亲并不知道女儿犯罪的事实,因为怕她受不了这个打击。
“如果获得假释,出狱后你最想做什么事情呢?”
“当然是和亲人团聚了。”王小英说,“这么多年来,我都没有尽到作为一个女儿、妻子、母亲应该尽到的责任,我要多陪陪他们,给他们温暖,补偿他们。”
现场裁定5人均获假释
“通过休庭前的听证和休庭后的评议,成都中院认为王小英等5人在服刑期间认真接受改造,能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遵守监狱纪律,并符合假释的法定条件,假释后不致威胁社会。根据相关法律,我院裁定,对王小英等5人予以假释!”在经过合议后,成都中院的法官当场作出口头裁定。
成都中院法官还表示,尽快争取在今(6)日下午前将书面裁定书送至成都女子监狱。届时,王小英等5名服刑人员就可以与家人团聚,过一个有意义的妇女节。
(服刑人员均为化名)
责编:石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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