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22岁入党,31岁即出任区民政局副局长,38岁被选派至新西兰奥克兰理工大学参加南京市领导干部首期出国培训班,曾一度被誉为仕途上的“希望之星”。
办案人员在清点赃款(左为潘玉梅)
敛财手段:直接受贿索贿。
敛财手段:注册公司卖地寻租。
她曾任市、区人大代表,省、市党代会代表,在街道基层担任领导职务摸爬滚打了10年,至免职时,这个原本连工资都发不出的街道,经济总量一跃排到全市街镇前列,财税收入达5亿元。
她是南京市栖霞区原区长助理、迈皋桥街道原工委书记潘玉梅,从第一次接受他人贿赂1万元开始,逐渐演变成收受数百万元的巨额贿款也麻木不仁。至案发前,她的囊中已经收入792多万元人民币、50万美元的巨款,她也因此成为南京市处级干部受贿犯罪单笔现金数额最大的贪官。
昨天,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潘玉梅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潘玉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也许自知罪孽深重,她在悔过书中写道:“如果我还有生的出路,一定现身说法,贪的下场就是今字底下关着个人,将会一辈子赎罪,有的错是错不起的。”今年46岁的潘玉梅,年富力强之时却要在冰冷铁窗中苦度春秋。
邮政系统腐败案 牵出了潘玉梅
“就像是一场噩梦,梦中的自己被深深地埋在黑黑的井里,拼命地伸出被黑泥包围着的双手向井口抓去,可是不断地挣扎却不断地下沉,到处都是黑的……我的灵魂就这样被自己深埋,我的事业就这样被自己葬送,我的人生被自己画上了一个不光彩的句号。”这是潘玉梅在接受南京市纪委审查时来自内心的叹息。
早在2007年元月,南京市纪委在查处邮政系统一起腐败案件时,被审查人员高某口中冒了句:“我还给潘玉梅书记送过几十万美元。”这似乎是无意中露出的一句话,令办案人员反复斟酌:一个处级干部会有这么大胆吗?如此巨额外币即便在银行提也很难一下子提出来这么多,外汇究竟从何而来?
南京市纪委主要领导听取案情汇报后,当即指示对任何线索都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绝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南京市纪委分管案件工作的领导迅即召开办案人员会议,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案组,认真研究调查计划,精心制定调查方案,周密部署调查工作。
办案人员从资金来源入手,开始秘密初查。自学过法律本科的潘玉梅闻风而动,在对抗调查上做足了工夫。她一面与相关人员“对口型”、订立攻守同盟,另一面则四处托关系打探虚实,销毁物证,企图逃避组织审查。
南京市纪委初步掌握潘玉梅的严重违纪问题后,时间已是2007年农历春节。考虑到节日期间的各种复杂因素,南京市纪委领导决意按兵不动。
2月26日节后上班第二天,南京市纪委领导带领办案人员来到了栖霞区,向区委主要领导通报了案情。中午12:30,潘玉梅被带到南京市纪委办案点。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