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首页|搜视|直播|点播|新闻|体育|娱乐|经济|房产|家居|论坛| 访谈|博客|星播客|网尚文摘

首页 > 新闻频道 > 法治新闻 > 正文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湖北随州特大故意杀人案凶犯熊振林一审判死刑

 

CCTV.com  2009年02月09日 16:53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新华网  

  2月9日,熊振林在法庭上。当日,湖北随州熊振林特大故意杀人案在随州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公开审理,合议庭11时45分当庭宣判熊振林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月4日晚,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发生一起特大凶杀案,熊振林杀死8人后潜逃。新华社记者 郝同前 摄

2月9日拍摄的法庭公开审理现场。新华社记者 郝同前 摄

2月9日,公开审理后,熊振林被押解出法庭。新华社记者 郝同前 摄

  新华网武汉2月9日电(记者廖君 郝同前)9日,湖北随州熊振林特大故意杀人案在随州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次公开审理。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审理,法庭当庭宣判熊振林故意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当庭没有提出上诉。

  法院审理查明,从1999年开始,被告人熊振林在湖北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从事废品购销经营。因婚姻情感问题,熊振林对生活失去信心,并产生杀人报复社会的念头。2008年12月下旬至2009年1月,被告人熊振林准备了斧头、鱼叉、铜锁等作案工具。1月4日,从早上7点许到晚上12时许,熊振林以残忍的手段连续杀死8名无辜群众。

  本案审判长、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熊泽民当庭宣判,被告人熊振林故意杀人,情节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其中杀害多人和杀害未成年人是酌定从重处罚情节,被告人熊振林无任何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判处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对熊振林进行精神病鉴定的请求,被法庭当庭驳回。宣判后,熊振林当庭没有提出上诉。

  今年1月4日,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发生特大杀人案,8人被杀,其中包括一名两岁半的小孩。经侦察,警方确定犯罪嫌疑人为曾都区何店镇贯庄人熊振林。案发后,熊振林外逃,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全国通缉,1月11日,熊振林在武汉被公安机关逮捕。

1/2

相关热词搜索: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网民举报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

昵 称:            
用户名: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