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中国法治的推动力之
一场风暴:中央围剿商业贿赂
这是一次不同寻常的合影,肖启伟,基层医院的普通医生(右一);高强,国家卫生部部长(左一),合影之前他们刚刚进行了三个多小时关于医药回扣的对话。说者微言大义,听者思绪万千,这是大风暴来临前的片刻寂静,三天后,一场落实中央精神的反商贿风暴推及全国卫生系统.。
这是一份实名举报的医药回扣清单。
一种叫加替沙星的针剂,市场零售价仅15元,而医院售价是75元,中间60元的差价都到哪里去了?患者为谁买了单呢?
四川省开江县人民医院医生 肖启伟:药品生产厂家、医药公司、药贩子、医院的院长,还有医生,以及当地的某些官员,他们组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共同来瓜分医药市场这一块蛋糕。
58岁的肖启伟, 一名普通医生,他已经在四川省开江县——一个省级贫困县行医30多年。8年前,他发现医生开处方拿回扣的现象逐渐公开化。
四川省开江县人民医院医生 肖启伟: 我们开江县是一个贫困山区,有的人是卖猪卖牛,卖牲口,来治病,这一个月的工资到医院来,还不够医生开一张处方。
群众“看得起病,买不起药”的景象深深刺痛了肖启伟。从1998年起,八年间他坚持举报,揭露开江县医院层层收受医药回扣的黑幕,经查实, 有19万余元的医药回扣、“红包”被清理,当时的县卫生局局长被撤职,医院院长和药剂科科长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开江一案为突破口,四川全省掀起了一场打击医药回扣的风暴,仅2005年就有128人被查办,36名医院院长、副院长纷纷落马, 涉案金额近千万元。
然而,打破医药行业的潜规则之后,肖启伟却打不破商业贿赂形成的利益网,他不得不黯然离开工作生活了35 年的开江,远赴山东,到一家民营医院打工。
肖启伟: 药品回扣这个潜规则,没有办法,我很孤立。
因为揭露医疗行业的商业贿赂,肖启伟陷入了困境,而更多的病人则是商业贿赂的直接受害者。 2002年通过商业贿赂,不合格的人工髋关节产品得以进入安徽省安庆市立医院,被医生植入患者朱美丽的体内,至今她还在忍受着精神和肉体双重的痛苦。
患者 朱美丽:现在痛几乎是讲不出来的,它是间断性的痛,它没时间的痛,每一天的夜里感到比白天痛得要厉害。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振川:商业贿赂我归纳了三句话,一个是非常普遍,一个是非常严重,一个是非常隐蔽,药品采购、医疗器械和耗材的采购最为普遍,最为典型。
一组收受回扣的镜头触目惊心。
2005年,商务部一项统计资料显示,在全国药品行业,仅药品回扣一项,一年要侵吞国家资产约7.72亿元,约占全国医药行业全年税收收入的16%。
然而,商业贿赂对公众利益的侵害并不仅仅限于医药行业。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领域,被称为商业贿赂六大高发领域。巨大的资金投入加上监管体系的薄弱,为商业贿赂盛行带来了空间。在1997年之后,河南省交通厅连续三任厅长因为接受贿赂先后倒下。在用权钱交易结成的利益链条上,行贿者和受贿者成为共同体,他们利用制度漏洞,占据垄断地位,严重破坏了市场规则。劣质产品、高价教材、虚高药价、烂尾楼盘、豆腐渣工程等市场的畸形儿应运而生。
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 厉以宁:商业贿赂是市场经济的腐蚀剂。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 高铭暄:把潜规则变成了一种明规则,显规则。
治顽症必须下猛药。2006年年初,一场治理商业贿赂的特殊战争迅速拉开帷幕。之后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一道又一道政令法规相继出台,剑指商业贿赂。
2006年1月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将治理商业贿赂列为今年反腐工作六大要务之一。
2006年2 月 15 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要求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仅仅十天后,温家宝在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治理商业贿赂是今年的反腐重点。“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扩充到 22个部委。打击商业贿赂,中央拿出了前所未有的决心!
2006年3月,继银监会、保监会高举监管大棒之后,卫生部准备召开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就在会议召开前夕,卫生部通过新华社紧急联系肖启伟进京。
2006年3月25日,是肖启伟难忘的日子,8 年举报医药回扣,道路走得如此艰辛,然而,他万万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己能踏进卫生部部长高强的办公室,和他面对面的交流。新华社记者陈芳见证了他们长达3个多小时的谈话。
新华社记者 陈芳:部长说,我应该向你(肖启伟)致敬,你是一名有正义感的医生。
肖启伟:我印象最深的,也是很重要的,高部长的一句话,我们是很爱护医生这支队伍,但是如果说突破了道德底线,构成了违法的话,那也得要依法处理。
三天后,卫生部部长高强在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上,痛斥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加剧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卫生部部长高强:对医生或者医院收受回扣, 代不法药商推销药品的行为要严厉地打击,这不只是一个纪律的处分,而是要上升到《刑法》打击贿赂这么一个高度。
商业贿赂的本质,就是“权钱交易”,从根本上铲除商业贿赂这个毒瘤,就必须斩断利益的链条。利益链条的最前端,恰恰是公私权力交汇的地方。打击那些高高在上的“公权私用”者,成为2006年这场风暴指向的重大目标。继财政部金融司原司长徐放鸣、中国建设银行原行长张恩照之后,2006年岁末,就在同一家法院,又一名涉嫌收受商业贿赂的高官站在了被告席上。
审判长: 你在被捕以前做什么工作?任什么职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 郝和平: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司长。
2006 年 11 月 28 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因犯受贿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 15 年,并没收个人财产 20 万元人民币。经法院确认,郝和平利用负责医疗器械产品审批的职务之便,先后收受现金、汽车、高尔夫俱乐部会员卡等总价值超过 100 万元人民币的商业贿赂。
邵明立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我们逐步进行审批注册资源的重新配置,人员的重新调整,法规的重新修订。
打破商业贿赂的潜规则,只有把权钱交易暴露在阳光之下。但是如果没有高效的法律武器,治理只能是一阵风,隐藏在角落里的潜规则会继续潜伏下去。1997年《刑法》规定了“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和 “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但是医疗、教育、出版、体育、科研、新闻等既非国家机关,又非公司、企业的单位存在的商业贿赂,却是刑法打击的真空地带。为了解决这一问题。2006 年 6 月 29 日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将原来的“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受贿罪”,修改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受贿罪”。
赵秉志 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修正案小组成员 中国法学会刑法研究会会长 :《刑法修正案(六)》这么一个修订不是一个权宜之计,而是一个全面的规范来规范我们的市场经济,来给破坏市场经济这样一个惩治和防范给予防范武器是必要的。
受贿罪主体的范围的扩大,使刑事法律在治理商业贿赂方面真正做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熊选国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我们在今年或者明年适当的时候, 我们要出台司法解释,或者规范性的文件,要明确在审理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中间,一些罪与非罪的界限,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公布的数据显示,从2005年8月到2006年9月,全国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0992件,涉案金额32.86亿元。
2006年岁末,肖启伟回到了家乡,他注意到,当初他举报的药品价格已经大幅降低,医院的白墙上,还增加了举报信箱,而阳光采购制度也推广到了全省,感受着法治带来的变化 ,肖启伟相信,自己有勇气继续走下去……
【存档理由】一场治理商业贿赂的风暴,可以吹散上空的乌云;一个个直击腐败黑幕者,可以唤醒社会的良知。然而,让阳光始终成为防腐剂,是要在风暴之后,建章立制,铸造一支法治的利剑,2006年我们看到了,这支亮剑出鞘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