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法治在线):
(政法组 武鹏)
2006年10月19日,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在当地公开审理震惊全国的汉阴特大“杀人狂魔”邱兴华杀人抢劫案。因我在追捕该犯时曾随警作战十七天,拍摄播出了二期专题节目和五期电话连线,因而与当地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和个人关系。因而,此消息未公开前我在第一时间获知,通告给策划人制片人后,组里立即让我改变原定的采访计划,当即赶赴安康拍摄庭审。制片人的要求很坚决,抢首播、抢独家。
这是一次充满了众多变数的采访,更是一次充满了激烈竞争和严峻考验的采访。
一、在变数中求胜。
1)期数之变——以“节目宗旨”不变应“突发情况”万变。我与摄像董磊二人星夜赶到陕西的安康市时,获知当地电视台正在准备现场直播,当天审理,当天判决,这是一个变数。出发前,制片人陈杰,策划人刘君、美佳已商定,按以往的庭审惯例,前后制作庭审、判决两期节目,中间穿插已播出片子的资料。得知这一变数后速与家里沟通后,制片人策划人指示改变原定计划,精作一期,以庭审开始,以判决结束。这看似工作量减少了,但对实效和制作周期却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它要求必须要当天采集制作,当天传回,当天播出。首先时间上就是难点,为确实保证晚上的首播,庭审的画面16:00前必须传回台里,而庭审是14:30才开始,18:00以后才能有宣判结果。为了完成这艰难的任务,我们以最后的审判为基点,以倒计时的方式将时间进行了详细的划分,分段制定了完成任务的时间表。以分段时间和量化任务来应对这一变数。
2)特请专家设计心理测试题等全面分析被告人性格方面,提供犯罪心理学依据,增强节目的社会效应。本来行前已确定请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谨教授到现场接受采访,我已与她沟通,她因有公务赶不上开庭,答应在第二期审判前来现场专门剖析邱兴华的犯罪心理,我也拿到了她提供的两套为被告人涉及的专业测试题,在她到达之前对邱兴华进行测试。但因两期变为一期,19日开审当天判决,她根本赶不到现场,片中专家的采访又是不可缺少的内容。家中的意见为赶时间在当地解决,邀请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可是要想在一个边远小城找一个符合央视采访标准的犯罪心理学专家实在不易,几番努力未果,只好把目光转向省城西安,但我人在安康,无法登门相请。后来在省公安厅白少康副厅长的举荐下,找到了西北政法大学的一位法学教授。提纲传过去,他也感兴趣,但因有课,来不了安康,犹豫再三,只好决定我们辛苦一下乘火车赶回省城西安完成采访。但与细化的分段时间表一对照,发现即使我们乘车回去连夜采访也要耗时两天,这在紧张的庭审前是不可以的。现场布置有什么情况发生,我们决不能轻易的离开现场。但专家的采访又不能放弃,情急之下,想到了请人代劳,于是立即与西安搞电视的朋友沟通,恳求朋友救急帮忙完成采访。十几番得电话沟通终于完成了专家的采访,然后立即又请人把带子送到省台传回 。
3)惊险的转录传输——利用地方台资源“化险为夷”。无论现场拍摄画面和对邱兴华的采访拍摄得多么好,如没有传输的保证及时的传回台里,一切都将化为泡影。我们深知这一点,因而在开始时我们便把传输专门作为一项重点。庭审前三天便来到市电视台协商传输线路,落实转录事宜。几经力争和游说,找了市台的台长、主任、总工等一串与传输有关的人员后,终于与市台的人讲定在转播车上破例单为我们增加一台录机,保证我们的画面是从最前端输出来的。我们获得信号后还要从市台先传到陕西省台,然后再从陕西传回台里。这是一项系统工作,因牵扯的部门人员多必须事先落实,后一项从省台传输的时间必须要事先预订,排好顺序,只有市里、省台和我台三方都协调好才能顺利实施传输。于是在信号源解决后,立即根据庭审的大致进程,预先制定了三个时段的微波传输时间,结果这两个预案都出现了变化。由于中央综治委等部门的干预,当地炒得轰轰烈烈的直播在开播的前一天被紧急的取消了。这第一个变数对我们的节目影响不大,第二个变数是关于传输的,当跟台里要传播时间时被告知,在一个小时时间段里只能传一次,负责后期制作的同事也反复多次强调,16:00前必须要传回,于是我们不得不把时间?
4)加强沟通,保证新闻与专题两不误。庭审最关键的是宣判,因在被告人自首定位上合议庭出现了分歧,结果原定20分钟的合议进行了近一个小时。此时我更如坐针毡,一会问现场进度,一会请求省台和我台将传输时间向后延续,而更急的是家里面要发新闻联播的同事,几次打来电话要我核实审判结果,合议未结束我也无法核实。而此时我还要不断请求三地的传输部门给与延时,最后在我执著的诚恳的努力下,传输部门破例三次同意向后延时传输。但还有一个我刚获知的新情况,一到19:00人家市台就要用此线路转联播的信号,传输将自动中断,这更增加了我的焦急。所幸当最后审判画面送到我手上时,时针指向的是18:48,我们根本来不及编辑,直接放带传省台,那边就接一段传一段,终于把最后的画面传到北京。
因题材重大,具有全国影响,这次出发前布置我在作专题的同时,还要做一条新闻联播,这更增加了工作的难度,因为联播的制作与专题有许多不同之处,且又是在专题前播出,这就要求我们在保证完成专题的同时,保证在联播中的准时播出。在写稿方面,采取新闻和专题并进的方式。当时,在我多方努力“刺探”来的消息中,最关键的还没有定稿、更没有公开的的宣判词第一时间发了回来,但不知真正的庭审是否有变化,谁也说不准。于是我在传片的同时,不断地询问法院,而家里发联播的同事也在不断的催问我,要求我尽快的核实最后的宣判结果。所幸的是在联播的传稿前把结果及时传回家里。我也在传片的同时告知编联播的人员判决结果,使该判决结果在联播中顺利播出。
如何在紧张的专题拍摄中,保证新闻的播出,而且是新闻联播,这对我提出了一种考验,之所以最后能新闻和专题一同完成,我觉得除了我们在前方加倍的努力,及时、全面的把画面和资料准确地传回来外,还要加强前后方和向关部门的沟通。尽量在复杂困难的现场,找出最重要最关键的,并利用一切条件和机会,把它发回来,变成独有资料。
二 、变被动为主动。本次庭审现场共115个座席,结果开庭前仅到场的记者就有48位,中央、省、市各台、各栏目记者展开了一场媒体大战,电视、平面、网络纷纷登场,竞争是不可避免的,仅机位的问题就很难处理。当第一天我们刚到安康赶到市委外宣办时,提出架机位和要采访审判长、律师、公诉人等的要求时,外宣办的人很为难,表示机位不好确定,采访要先交提纲,然后由他们安排只能在庭审后进行。当我提出我们是到达现场的第一家媒体,能不能优先考虑,对方表示爱莫能助。我见努力没有成效,这样被动的等待对采访将极为不利,我心中暗暗制定了一个对策:甩开中间环节,直接找到被采访人。事后果然用此方法先后采访到了检察长、审判长和律师。从此,我们完全从被动变为主动,法院和检察院都很配合,还专门只让我们到现场熟悉环境,甚至还让我们事先搞了一次模拟演练。这不仅为我们赢得了时间,更为我们熟悉了过程,为我们顺利完成拍摄打下了基础。
三、保持对案件的持续关注——再次采访邱兴华,获独家内幕。除了庭审内容之外,对邱兴华的采访无疑是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我下大力气之处。之所以能获得独家内幕,也得益于因抓捕到他时我曾采访过他,因有了上次的基础,这次采访进行得异常顺利,比预想的还好。其中有两点令我意想不到:1。他有真诚明显的悔过表示。这与我上次采访他时有天壤之别,当时他口气坚决地连说两次“决不后悔”,现在他有了这种悔过,使我们的片子在思想性上有了一定的支撑。2.他对别人(观众或有与他相同极端想法的人)还提出了忠告,让他们多看法制类节目,遇事要控制自己,别做傻事。更令我意想不到的是,他居然还对我们的栏目提了希望。采访中他还把从未跟别人透露的隐情向我道出,清楚地表明他的杀人动机火种是在21年前就埋下了,此次那个道士的行为只是一个导火索。当然这里有些内容不便公开在节目中披露,但这对他作案的成因的分析会有很大帮助。他还对我讲了他的最后一个愿望,他要用有限的时间完成一项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彻底打赢85年何家干涉他婚姻,调解员不作为并行为不端的那场官司。
这一次虽然只拍摄了一期节目内容,但我我觉得压力比上次拍摄两期时还要大。上次抓捕是大家未知的结果,我只要在现场及时地把结果发回来就可以了。而这次不同,审判的结果是已知的,人们要知道的是如何判的。如果审判过程展示得不充分,观众可能不满足。为了达到让观众满意的结果,在现场的几天可以用寝食难安来概括我的状况。
四、团队协作——一场胜利的“战役”的保证。这次我们能打一个全赢的漂亮战,既在联播中播出了新闻,又在第一时间内制作了专题,成为全国各媒体中率先播出此事件的栏目,真正做到了首家、独家。在一次巩固和捍卫了我们在全国法之类节目中的龙头地位。这是在制片人、策划人、主编、后期制作者等许多人员的支持下完成的,是团队良好合作的结果。
沟通协调能力是记者的一个重要素质。记者的工作要同各方面各种人打交道,无论顺境逆境都要从容面对,这就要求记者要有很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甚至是出众的组织指挥能力,如果具备这些能力和素质就可能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这也是我本次拍摄的一点突出体会。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法治在线》 周一至周六每日11:30首播 17:30重播 电话:010-63989214 传真:010-63989287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西路3830信箱 邮编:10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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