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大林
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宣告新中国成立(图)
毛泽东首次访苏与斯大林的合影(资料图片)
1949年6月26日至8月14日,刘少奇率领中共中央代表团访问前苏联,同斯大林等进行了会谈。师哲作为刘少奇的翻译随行。师哲在其回忆录《我的一生》中写道:7月27日,斯大林又一次把刘少奇请到孔策沃别墅,为他饯行。席间,斯大林问道:“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宣布成立中央政府?”刘少奇根据出国前中央酝酿的意见据实相告:“我们目前正集中力量解决华南各省的问题,成立中央政府要在明年1月,可能是1月1日。”斯大林想了想说:“解决重大问题时固然要稳妥,要掌握时机,但更重要的是不可错过时机。我想提醒你们注意防止敌人可能利用所谓无政府状态进行干涉。这是极毒辣的一招,不能不防。”刘少奇立即将这个意见电告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师哲在回忆录中写道:“国内怎样讨论研究决定这个问题的,我们不了解。8月下旬,我们回到沈阳,才知道中央已经决定于10月1日宣布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并举行开国大典。”
按照师哲的说法,中共中央原计划在1950年1月1日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后因斯大林提议而提前到1949年的10月1日。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笔者认为,师哲的说法值得商榷。
关于中央人民政府成立的时间,中共中央根据形势的发展有个逐渐明确的过程,但很早就定在了1949年年内,而且没有更改。
1948年3月20日,毛泽东第一次提出要成立中央人民政府,他在党内通报中指出:“本年内,我们不准备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因为时机还未成熟。在本年蒋介石的伪国大开会选举蒋介石当了总统,他的威信更加破产之后;在我们取得更大胜利,扩大更多地方,并且最好在取得一二个头等大城市之后;在东北、华北、山东、苏北、河南、湖北、安徽等区连成一片之后,便有完全的必要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其时机大约在一九四九年。”在这个党内通报中,毛泽东不但提出只要解放长江以北,“便有完全的必要成立中央人民政府”,而且将成立中央政府的时间初步定在194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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