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协议68家会员单位7日向社会作出“反对商业贿赂”承诺,并签署 《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道德行为公约》、《中国银行业从业人员流动公约》、《中国银行业反不正当竞争公约》等3项公约。其中,反不正当竞争公约指出,会员单位应共同抵制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及时将不良债务人的信息向银行业协会和同业单位进行通报。
中国银行业协议的68家会员单位包括政策性银行、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等。公约表示,会员单位应加强协调,不得拒不执行协会组织实施的对逃废债、无故拖欠银行利息的不良债务人的制裁行为,不能向被制裁的不良债务人提供信贷业务、结算业务以及其他服务。协会定期将会员单位上报的不良债务人名单汇总后通报全体会员单位。
“反不正当公约的签署将加强银行业自律。”银行界人士介绍,此前部分银行出于拉拢客户的目的,刻意向同业隐瞒不良债务人的名单,结果给其他银行带来损失。(京华时报/记者 陈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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