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9日电(记者吴晶)从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始,新的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即将落实。每个受助学生将持学校为其办理的银行储蓄卡,按月领取助学金。
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9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新的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规定,全国1600万受助学生
每人每年可获得1500元的助学金。教育部、财政部已在相关文件里要求各个中等职业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后,完成对受助学生申请资助的评审、审批工作,并开始按月发放助学金。
赵路强调,中职学校不许用实物或服务的方式抵顶国家助学金。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时不许向学生收取卡费、押金等费用。更不能从学生获得的国家助学金里抵扣。
赵路说,由于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的助学投入从目前的8个亿增加到今后的164个亿,90%的学生都要享受国家助学金,学校的管理责任和任务比过去大很多。因此,教育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中等职业学校的校长是管理、发放国家助学金的第一责任人。中等职业学校应建立专门的机构,配备专职的人员来开展助学活动。
此外,有关文件规定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除了国家助学金外,还要辅之以其他方面的助学措施或者助学的手段,最终形成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校内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的中职学校,都要从它的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经费用于助学。学校可以用于设立校内奖学金,或用于一些特别困难学生学费的减免等。”赵路说。
同时,有关文件还提出鼓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中职学校的助学金、奖学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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