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 > 新闻社区 > 中国新闻 > 正文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解读驾驶证新规:加塞扣2分 酒驾扣12分 增便民措施

 

CCTV.com  2009年12月18日 09:37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综合  

  解读三其他便民措施

  五大变化便利百姓办理驾驶证业务

  新华网北京12月17日专电(记者 邹伟)公安部17日正式对外公布了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其中,五大变化将使得百姓办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更加便利。

  ――取消了在暂住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的限制;

  解读:2005年至2008年,平均每年因未及时换证或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的驾驶证约150万本。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类行为不属于对交通安全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行为,驾驶证因逾期未换证或未提交体检证明被注销不超过两年的,驾驶人考试科目一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新规定延长了驾驶人身体条件检查的间隔期限;

  解读: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措施实施后,约6000万名驾驶人不必每年进行身体条件检查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定对年龄超过60周岁的驾驶人,借鉴了国外的做法,保留了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规定。

  ――允许延期办理驾驶证业务;

  ――将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注销驾驶证、延期办理业务也纳入可委托办理的范围;

  ――增加被注销驾驶证的恢复措施

  解读: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至2009年11月底,中国摩托车保有量超过9400万辆,占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的半壁江山。可以说,摩托车仍然是群众日常交通出行工具之一。近几年摩托车出行还呈现出新的特征,成为外出务工人员的重要交通工具。为方便在暂住地生活的群众驾驶摩托车出行,新规定取消了在暂住地申领摩托车驾驶证的限制,允许群众在暂住地直接申请、考试和领取摩托车驾驶证。

  ■ 相关: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须自主申报

  新华网北京12月17日专电(记者 邹伟、贾楠)公安部17日正式公布新修改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按照新规定,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报,申请降低准驾车型或者注销驾驶证。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 反应

  司机:“至少不用每年惦记验本了”

  昨天,一听说验本由原来每年验一次改为两年验一次,已有11年驾龄的A本司机王师傅十分高兴。他说,这几年他每年都得惦记着验本的事,这让他觉得十分“熬人”。可即使如此,前年他还是忘了,一直过了两个月,才突然想起,赶快去办理了验本手续。

  王师傅说,其实验本过程挺快的,可能5分钟就办完了,尤其这两年交管部门推出了一项便民举措,通过体检点和交管部门的联网系统,司机结束体检后可把结果直接传送到交管部门,根本不用司机再从体检点跑到交管部门提交体检证明。尽管验车过程花费的时间短,但是来回路上花费的时间可不短,尤其要是忘了带齐手续,再往返一趟,就更麻烦了。

  王师傅表示,现在改为两年一检,从身体状况角度考虑,可能更合理一些,以前有点做“无用功”的感觉。“正常情况下,一个人一年间的身体状况差别不会很大,但间隔两年的话可能会有变化,确实应该查一下。”另外,王师傅建议,因工作繁忙,而且又间隔了一年,可能会有更多人忘记验本的时间,希望交管部门能提前通知或者提示一下。  

责编:王璐

5/5

  相关链接:

相关热词搜索: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网民举报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

用户名: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