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为促进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双方")经济的共同繁荣与发展,加强双方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经贸联系,双方决定签署《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 【注:《安排》于2003年10月17日在澳门签署】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 标
第二条 原 则
第三条 建立与发展
第四条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中
第二章 货物贸易
第五条 关 税
第六条 关税配额和非关税措施
第七条 反倾销措施
第八条 补贴与反补贴措施
第九条 保障措施
第三章 原产地
第十条 原产地规则
第四章 服务贸易
第十一条 市场准入
第十二条 服务提供者
第十三条 金融合作
第十四条 旅游合作
第十五条 专业人员资格的相互承认
第五章 贸易投资便利化
第十六条 措 施
第十七条 合作领域
第六章 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例 外
第十九条 机构安排
第二十条 杂 项
第二十一条 附 件
第二十二条 修 正
第二十三条 生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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