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2月11日电 本网记者日前在浏览国务院法制办网站时发现,在该网站“在线互动”栏目的“留言板”中,回复网民“余先生”“余地”所提的“物权法生效后《拆迁条例》是否废止”的问题时,称:“2001年6月13日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有效。”
12月7日,五名北大学者通过特快专递的形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了《关于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进行审查的建议》,建议立法机关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审查,撤销这一条例或由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向国务院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对《条例》进行修改。此事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有关媒体此前曾报道,国务院正在准备修改《拆迁条例》,目前已经组织了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林业局等相关部委局,再次进行前期的立法调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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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官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国务院正在准备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目前已经组织了国务院法制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林业局等相关部委局,再次进行前期的立法调研工作。 [点击阅读全文]
建议书列举了《拆迁条例》与现行法律存在三方面冲突,姜明安解释,“当然不限于这三方面的冲突,我们只挑选最主要的三方面”。
姜明安还表示,《拆迁条例》还有很多法理上的问题,譬如违反正当的法律程序,“自己不能做自己的法官”。他举例说,依据《拆迁条例》拆迁范围由行政机关确定,可以由政府去拆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这明显地违反了程序正当原则。 [点击阅读全文]
提交建议的5名学者是北大法学院姜明安、沈岿、王锡锌、钱明星和陈端洪。在建议书中,他们认为,国务院2001年6月6日颁布、2001年11月1日开始施行并沿用至今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与《宪法》、《物权法》、《房地产管理法》保护公民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原则和具体规定存在抵触,导致城市发展与私有财产权保护两者间关系的扭曲。
王锡锌说,修改的阻力比较大。这种阻力包括来自地方政府的。 [点击阅读全文]
今天我们节目从一段手机视频开始,画面中站在房顶的那名女子为了阻止这样的一种拆迁行为,采取了一种非常极端的做法。今天成都市的相关部门给媒体提供了具体的消息,其中有这样的披露,这名女子两天前抢救无效已经死亡。 [观看完整视频]
这是因为这个年拆迁冲突终于导致的一个更大的悲剧,之所以用终于这个词,是因为这两年我们已经看到因为拆迁而导致的冲突在逐渐在升级。但是在升级的过程中,我们只看到了轰轰烈烈的过程,却几乎看到的是一个悄无声息的结尾,并没有找到一个从根子上去解决拆线冲突的治本之策,所以这次悲剧终于酿成。那么,这样的一个悲剧会是结尾吗?我们会找到方法去制止类似的悲剧吗? [观看完整视频]
责编:许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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