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有关部门就居民水价调整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措施1
建立低保人员的直补机制
本市水价调整后,在现有低保人员补助及应急救助政策基础上,对低保人员的用水增支,由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每户每月10立方米的平均用水量和实际调价标准给予补贴。水价补贴通过现行低保补助渠道,及时发放到低保人员手中,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水价上调而降低。
措施2
建立成本约束机制
本次调价虽然没有调整自来水加工企业的价格,但仍要建立针对公共行业企业的成本约束机制。政府有关部门将专门研究完善企业成本监督机制,进一步加强对供排水企业的成本监审。对企业经营成本合理性、费用开支标准、工资水平等重要指标进行严格考核管理,对调价企业进行定期成本监审,适时公开成本监审结果,增加企业成本情况透明度,促进企业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措施3
建立水资源节约专项资金
为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发挥价格机制对需求的调节作用,本次上调的水资源费全部用于建立北京市水资源节约专项资金,用于全市水资源利用和保护、节水技术和器具的研究推广、节水工程投入和节水项目奖励等方面,支持和鼓励节约型、环保型的生产、生活模式,促进全市水资源节约,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措施4
城区污水厂将全变再生水厂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本次上调的污水处理费全部用于提高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再生水生产能力和污泥无害化处理水平。为继续鼓励再生水使用,本市继续保持再生水价格1.00元/立方米不变。同时切实落实“绿色北京”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2012年城区污水处理厂全部改造成再生水厂,全市再生水利用率由2008年的57%提高到80%。
措施5
提高供排水行业服务水平
加强企业内部运行管理,通过全面预算管理和标准成本管理,严格控制和努力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管道施工质量,落实管网巡检制度,减少水量输配损失。推广使用智能型磁卡式水表,完善网上交费、电话交费、自助机等多种交费方式,方便居民交纳水费。更新改造水处理工艺和设施,不断提高自来水水质,确保水质指标达到或优于国家标准,保证居民用水安全。
(本报记者 孙颖 )
责编: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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