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下周起调整
“二套房”贷省公积金悄然叫停
继10月10日南京市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后,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的调整方案也已出炉,将从10月19日正式实行。其中最大的变化是已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客户的“二套房”暂时不得申贷省公积金,此外144平方米以上的大户型贷款额度减半,但南京市刚刚调整的还贷能力系数,省公积金此次未做变动,仍保持0.45的水平。这意味着,与南京市公积金用户相比,省公积金用户的可贷额度更大。
购买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高档房可贷额度减半;
夫妻双方中任何一方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再次购房时暂停办理公积金贷款
省级机关、南京市公积金调整内容对比
变化
个人还贷能力系数仍维持0.45
不变
个人最高30万元、夫妻最高60万元的公积金最高限额不变。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
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
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由0.45下调至0.3;
购买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高档房可贷额度减半;
夫妻双方中任何一方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减半。
以借款人每月缴存500元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0%,可贷年限15年为例。
省公积金缴存人实际可贷到最高额为30万元(最高限额)。
南京市公积金缴存人实际可贷27万元。
如果借款人每月缴存300元公积金,其余条件不变。
省、市公积金可贷额度分别是24.3万元和16.2万元。
省市公积金缴存人实际可贷额对比
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
=
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
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个人还贷能力系数
×12(月)
实际可
贷年限
×
制表:张 洪
[调整]
变化1:暂停“二套房”贷省公积金
陈先生夫妻俩都在省属单位工作,三年前两人购买了南京河西一套65平方米的老二手房,当时已经办理了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因嫌老房子太小,前不久夫妻俩又购买了一套110多平方米的新商品房准备改善居住条件,昨天陈先生去银行咨询办贷款时,却被告知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暂时叫停了“二套房”贷款。“银行说已经贷过省公积金,不管还不还清,目前都不能再贷了。而且虽然新政策是下周一实行,但由于我各项资料也没有备齐,这‘末班车’是无论如何也赶不上了。”原本夫妻双方正常缴存公积金,最高可以贷到60万元,但现在公积金贷款办不了,只有办商业贷款,利息上损失不少,陈先生有些郁闷。
记者了解到,与南京市公积金“二套房”可贷一半不同,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暂时叫停“二套房”贷款,主要是因为公积金资金紧张,为了体现公平,保证没有贷过款的缴存人享受到公积金贷款的优惠。一旦公积金资金宽裕,对“二套房”的贷款临时禁令也将会解除。
变化2:144平方米以上户型减半贷款
与南京市的政策一样,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也对大户型贷款做出相应调整,即可贷额度减半执行。目的是鼓励职工购买中小户型,限制大户型、高档房的消费,让有限的资金更多地为中低收入职工所用,解决他们的住房困难。
同时,此举也与限制“二套房”贷款一样,都是通过适度收紧来缓解公积金资金压力。据统计,去年一年,省公积金共放贷7.09亿元,而今年仅1-9月,贷款额就超过了18亿元。存贷比已经突破了90%,公积金的蓄水池濒临枯竭。
不变:还贷能力系数仍为0.45
还贷能力系数是用来计算贷款人的还款能力的。是贷款本金与贷款者当月收入的比例。例如系数是0.4的话,月收入为4000元,应只能有偿还月贷款本金1600元的能力。前不久,南京市将公积金贷款系数从0.45下调到0.3,可贷额度减少了三分之一。此次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仍维持0.45的水平。之所以未做调整,主要是因为省级机关住房公积金基数已经四年没动了,职工的公积金缴存额没能根据工资变动相应调高,此次维持系数不变,可以让职工多享受一些公积金的优惠。如果省公积金基数正式调整,则还贷系数也将会由0.45下调到0.3。
[影响]
对改善性购房有所冲击
与以往相比,省公积金缴存人如果是首次贷款,购房面积低于144平方米,贷款额度将没有任何变化;如高于144平方米,则可贷额度减半;如果是二次贷款则算“二套房”,则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对此,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次调整有松有紧,对首次贷款的普通商品房是放松的,而对于“二套房”则大为收紧,可以抑制部分投资性和投机性需求,但对于改善性购房也会有所冲击。不过,省公积金的覆盖面还比较有限,主要面向省级机关、单位、企业等的职工,因此调整对于市场的影响不会很大;1-9月省公积金放贷18亿元,也远低于南京市近百亿元的水平。此外,夫妻双方分别缴存省、市公积金的,可任选其中一人主贷,按照其缴存地,选择贷省或市公积金。 本报记者 王 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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