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大法官”决议:不“违宪”
陈水扁诉求全遭驳回
台媒称“大法官解释”切断陈水扁所有“幻想”
央视网消息(中国新闻):陈水扁案在一审审理时因更换法官引发是否所谓“违宪”的争议,台“大法官会议”16号作出“不违宪”的解释,并驳回陈水扁的其他诉求。这一结果使陈水扁贪渎官司接下来的司法程序更加清晰,同时,也切断了陈水扁借该案脱困的“幻想”。
针对陈水扁律师团强烈主张的台北地院更换法官违反“法定法官原则”的争议,台“大法官会议”认为并未“违宪”,至于陈水扁申请以“重罪”作为唯一羁押要件等诉求,也全都遭到驳回。在大法官解释出炉后,陈水扁及律师团无法再争辩法官法定原则等声请“释宪案”还有争议。
台湾媒体分析指出,之前,陈水扁为了达到“交保”或“无罪开释”等目的,将司法案件政治化的企图相当明显。他除了“运用”岛内支持者外,甚至还“告洋状”,演出向美国军事法庭控告奥巴马的戏码,令舆论哗然。
这其中,最让陈水扁有所期待的,不外乎陈水扁案一审更换法官可能有“违宪”之嫌,并希望借此解套。现如今,“大法官”作出不“违宪”的解释,再加上日前台“最高法院”虽抗告成功,但“高院”仍然再次驳回其“交保”声请,未来,对陈水扁而言,无论是官司的输赢,或是企盼能够交保,都必须回归至司法体系,“专心”进行这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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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