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您谈谈中国广播影视的基本情况?
答:广播影视60年来从小到大,从弱小到繁荣,广播影视规模和覆盖面迅速扩大,广播影视节目生产制作能力大幅提升,广播影视传输手段不断改进和创新,农村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广播影视监管体系日臻完善,广播影视人才队伍逐步壮大,广播影视国际影响力日渐提升。
(一)中国是一个覆盖大国。目前中国已建成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无线、有线、卫星、互联网等多种技术手段并用,中央与地方、城市与农村、国内与国外并重的规模庞大的广播影视覆盖网,广播影视的传播能力、覆盖水平、服务质量大大提高。全国共有广播电台257座、电视台277座、教育电视台45座、广播电视台2069座,电视机、收音机的社会拥有量分别达到4亿、5亿台,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5.96%和96.95%,接近世界发达国家水平;有线电视用户达到1.63亿户,电影观众近20亿人次;拥有城市电影院线34条、主流影院1500家。
(二)中国是一个制作大国。开办广播节目2436套、电视节目3199套、数字付费频道179套;全国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3343家、持有电视剧长期制作许可证的机构132家、电影制作机构200多家; 2008年生产电视剧近1.45万集,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一;年生产电影故事片406部,是世界上第三大电影大国;年生产动画电视突破13万分钟,产量连续创下历史新高。
(三)中国是一个增长大国。广播影视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1982年,全国广电系统总收入8.8亿元,且基本属于财政拨款。到2008年底,全国广播电视总收入1583亿元。电影也保持了强劲的增长势头,2008年全年电影综合效益达84.33亿元,其中国内电影票房超过43亿元。全国银幕数从5年前的1000块一跃突破4000块,发展速度位居世界前列。统计数字表明,从1982年到2008年的27年来,广播影视年均增长率超过20%,远高于国民经济的增长速度,正日益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2、中国广播影视体制改革,如国有影视制作单位、出版单位等转企改制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是否意味着中国媒体产业的进一步市场化?
答:中国广播影视事业建设取得辉煌成就的同时,产业发展也实现了快速增长。下一步,将继续以市场为主导,以提高内容产品竞争力为核心的发展体制,转换体制、创新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大力发展广播影视产业。
一是培育市场主体,推进国有影视企业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融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积极推动经营性的国有影视制作单位、出版单位等转企改制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使之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主体。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转企改制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我们还充分利用股票等资本市场,扩大投融资渠道,大力推进符合条件的广播影视企业上市融资,全国广电系统已有7家企业成功上市。同时,深化电影院线改革,进一步巩固主流院线市场,积极开发二级院线市场和农村放映市场,大力开发电视播映、音像放映和网络新媒体传播市场,加快形成多层次的电影市场体系。
二是降低门槛,支持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广电产业。近年来中国广播影视民营企业也越来越活跃。2005年4月国务院颁发了《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专门对非公有资本进入广播影视领域作出明确规定。目前在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的创作生产领域,民营资本投资投产的比重正在迅速增加,涌现出了一批颇具影响与规模的民营影视企业,如北京英氏影视艺术公司、海润影视制作公司、新画面影业公司、保利华亿传媒、三辰卡通企业集团、光线传媒公司等,民营企业已经成为影视产业发展的一支具有生机与活力的重要力量。广电总局适时地对这些非国有影视制作机构直接进行业务管理,同时制定政策鼓励海外影视剧制作机构与中国影视机构进一步加强项目合作。
三是加快重大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充分发挥产业园区和基地的带动和辐射作用。目前有提供影视剧制作服务、提供节目制作服务、提供高科技后期制作服务这几种类型的产业园区和基地,作为广播影视产业发展的孵化器和引擎,在带动形成产业集群,对广播影视产业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3、制播分离是中国影视产业当前改革的重要举措,能否详细解释说明一下该项改革的具体情况?
答:制播分离改革主要是为了提高电台、电视台的节目质量,降低节目成本,丰富节目内容,转换运营机制,增强发展活力,调动社会力量制作节目,改变各台自制自播节目的模式。目前改革的重点是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部分省级、副省级电台电视台。制播分离改革主要在电台电视台的影视剧、影视动画、体育、科技、娱乐等节目栏目进行。
制播分离改革的形式多样。可以采取委托制作、联合制作、社会招标采购等形式,引入市场机制,也可以按照“先台内、后社会”的办法,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组建面向市场的影视剧等节目制作公司。上述推进电台电视台经营性的节目制作单位和部门转企改制也是一种形式。电台电视台所属节目制作公司除向本台提供节目外,还可以积极面向其它电台电视台,面向网络、音像、移动等多媒体市场,面向海外市场开展节目营销。电台电视台所属节目制作公司可积极吸纳社会资本,但电台电视台必须确保重大事项决策权、资产配置控制权、节目的终审权和播出权、主要领导干部任免权。条件成熟的节目制作公司经批准可上市融资。积极鼓励节目制作公司联合、兼并、重组,实现规模化、跨区域发展。
深化电台电视台内部管理改革是制播分离改革的一个重点。我们正积极推进节目考核和播出机制的改革,重点是建立健全科学的节目评估体系,建立面向多主体、多渠道的节目订购采购、择优播出机制,打造优质播出平台。积极深化劳动、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激励、约束和竞争机制。同时积极探索建立电台电视台内部事业产业、宣传经营业务分开运行、分类管理、统筹协调、整体发展的管理运营体制。
制播分离改革涉及一系列复杂、敏感的问题,必须严格按政策办事、按规矩办事。在制播分离改革过程中,要切实加强节目管理,严格执行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和节目播出的各项管理制度。要切实加强频道频率管理,严禁频道频率公司化、企业化,严禁将频道频率变相出租、转让或承包。要切实加强人员管理,严格执行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持证上岗制度,严禁编播人员与经营人员混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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