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中国新闻):扁案判决书12号出炉,多达1523页的判决书分装为上、中、下3本,其中第2本,基本上是从破案关键证人陈镇慧的随身碟中印出来的,内容几乎就是扁家的生活史,也证实扁家三代食衣住行育乐的费用都滥用“机要费”报销。
1523页的判决书,法官蔡守训花了250页,说明机要费的沿革,如何认定扁家人构成犯罪,说明机要费必须因公支出,绝对不能用在私人开销。然而机要费却几乎成为扁家的专属提款机。
判决书中,关于机要费案的附表,内容几乎涵盖了扁家的生活史。除了扁家的日常开销,吴淑珍购买珠宝金饰、奢侈品、SOGO百货的礼券等都是由机要费支付。
陈致中、陈幸妤结婚各项支出,陈致中买书、内衣裤,招待同学到官邸玩的茶点费,开车超速的违规罚单、健保费都是用机要费支付。
明细表也显示,陈幸妤婚后迁入民生寓所后的生活开支,包括陈幸妤买女性用品及婴儿用品,到美容院洗头发,赵建铭洗车打蜡,地价税、水电费、房屋税、所得税,甚至是仅数十元的早餐费,还有陈幸妤几乎每星期花2万多买中药调养身体的费用,都以机要费报销。
至于陈水扁,从每天的早餐到想得到的日常生活所需,以及被控当选无效诉讼时,打官司的3百万元律师费用,甚至扁家所养的宠物狗的饲料费、医药费等,全部都是机要费来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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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