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王红茹/北京报道
自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月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到2010年1月1日将对事业单位全面实行绩效工资改革,这项关乎3000万事业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即刻在网络上引起了全民大讨论。本刊也在第一时间进行了深度解析(详见本刊第35期《明年起事业单位全面推行绩效工资》)。
然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对此具体细则未出,绩效工资到底是什么,如同雾里看花。有悲观者认为:如果绩效工资改革不透明、制定的考核标准不客观,就不能完全让个人信服,反而增加单位领导滥用权力的机会。
目前,事业单位的职能千差万别,即使一个单位内部也有很大差别,绩效工资方案推行的复杂性和实施难度可想而知。从政府到具体事业单位,能否建立起一个真正“绩效”和“公正科学”的绩效工资考评体系?关乎绩效工资改革的成败。
人保部:实施细则紧张制定中
《中国经济周刊》9月10日电话问询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工资福利司事业工资处。该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的具体实施细则正在紧锣密鼓地制定中,目前不便透露具体细节,过一段时间会统一对外发布。
那么,相关事业单位的改革是否已经启动?
“我们现在还没开始准备,因为没看到细则,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弄。”记者在采访北京的一些大学、医院和相关研究院的人力资源部时,得到近乎一致回答。
“国务院的决定历来比较原则、笼统,在细则没有出台之前,一般事业单位都不会轻易行动的。”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政府绩效评估中心主任周志忍多年来一直研究政府绩效评估,他在9月9日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
然而,2010年1月1日近在眼前,3个多月的时间来得及吗?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涉及人员多,单位数量多,非常复杂,是一个系统工程,所以实施起来会有一个过程。但是,无论什么时候在这些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它们的起点时间都是一致的:义务教育学校是从今年1月1日开始,公共卫生、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是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其他单位是从明年1月1日开始,这就是起算的时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9月9日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
尹蔚民同时表示,“鉴于这项工作非常复杂,涉及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所以我们一定会周密地部署、精心地组织,把这项工作做好,把好事办好。”
“我们随时关注着细则的出台,下一步将全心放到绩效考核标准的制定上。”北京某电力设计院人力资源部的相关人士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专家:公益性质事业单位是改革大头
虽然实施细则没有出台,周志忍根据多年研究绩效评估的经验,建议事业单位在制定具体绩效考核标准时,要解决三个问题,以防止出现新的不公平:第一,绩效标准的目标设定。“目标设定需要单位自己做,但是目前很多单位还没有这一项,即便一些单位有,所设的目标也仅仅是一些客观条件,不具备科学性。”
第二,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科学评估的准则。“这里面涉及评估主体、组织结构、程序、标准等,很是复杂,也是技术问题;但是即便复杂,有一条很明确:如果目标不到位,评估就不公正。但是目标到位了,评估如果不科学也不行,否则会把业绩比较差的评成先进,还给他高工资。评估准则应该是一些客观数字指标,这样不管谁是评估主体,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指标数不要有假。但是如果评估标准设定主观,就要考虑考评委员会主体结构问题。”
第三,个人在团队完成的目标中如何体现。“目前有的单位一项工作需要多人合作才能完成,这就需要一套针对个人的评价体系。”
“上面三个问题,每个问题都很重大。目前中国的单位在目标设定方面还没有科学标准,所以,要推行绩效工资改革,前提性的基础工作需要做到位。”周志忍说。
相关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共有事业单位120多万个,在职人员有3000多万人,离退休人员900多万人,事业单位集中了我国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高知识群体。即将进行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涉及方方面面,但并不是所有的事业单位都进行绩效工资改革。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马宝成向《中国经济周刊》分析,目前我国把事业单位大致划分为三类:第一是参考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比如国家行政学院、中央党校等。这些单位行使法律赋予的公共权力,为社会提供服务。第二是公益性质的事业单位。主要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如中小学、大学、医疗卫生单位,也包括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图书馆和一些科研单位等。第三是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比如出版社、设计院等。
“第二类是目前改革的大头。第一类事业单位不牵涉到绩效工资改革的问题;第三类关于出版社等文化单位,现在很多已经转企改制了,跟这次绩效工资改革的关系不大,即便这些单位也实行绩效工资改革,也是自己挣钱自己分配。”马宝成教授向《中国经济周刊》表示,因为这次提出的绩效工资的覆盖单位首先是提供公益服务的,这类单位也是此次绩效工资改革的难点和重点。其次还会包括一些专业性的事业单位,例如科研院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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