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八日凌晨一时许,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新华四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据初步核查,井下当班九十三人,其中十四人安全升井,三十五人遇难,仍有四十四人被困井下,救援工作正在进行。图为当日下午警卫人员在发生矿难的新华区新华四矿门口警戒。 中新社发 王中举 摄
中新网9月9日电 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今日通报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新华四矿“9·8”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称该事故是一起违法违规生产导致的责任事故,暴露出四方面问题。
2009年9月8日凌晨1时左右,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新华四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目前已造成44人遇难,仍有35人下落不明。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张德江副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以赴解救被困矿工,千方百计减少人员伤亡,科学组织救援,防止次生灾害;认真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处理。
通报称,该矿原为国有地方煤矿,现改制为股份制企业,低瓦斯矿井,属停产整顿的技改矿井,设计生产能力由6万吨/年技改为15万吨/年。
通报指出,这是一起违法违规生产导致的责任事故,事故暴露出以下四个方面问题:
一是该矿在停产整顿期间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违法违规组织生产;
二是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在批准的技改区域外组织生产;
三是采煤方法落后,采用巷道式开采方式,采掘布置不合理,采用串联通风;
四是监管责任不落实,平顶山市新华区向该矿派了驻矿安监员,但未能遏制该矿组织大量人员下井违法生产的行为。
通报要求各地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深化瓦斯治理工作,并继续加强小煤矿治理整顿,防止再次发生重特大事故,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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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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