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7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香港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发言人今日就传媒查询有关反对党派提出有关普选模式的建议作出回应。
该发言人称,我们得悉反对党派就普选行政长官和立法会所提出的选举方案。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二○○七年十二月的《决定》,香港可于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而立法会全部议员亦可于二○二○年由普选产生。与此同时,《决定》亦订明二○一二年两个选举办法可作出符合循序渐进原则的适当修改。
该发言人还称,由人大常委会所订定的普选时间表,已为香港今后推动民主订出明确方向,并可分三个阶段达致普选。
首先,特区政府会在今年第四季就二○一二年行政长官和立法会产生办法谘询公众和立法会的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和不同党派就两个产生办法提出意见。我们要强调,现届特区政府的目标,是要在任期内处理好二○一二年两个选举办法,注入新的民主元素。这可为二○一七年及二○二○年分别达致行政长官及立法会普选铺路。
至于普选的具体模式, 则要在二○一二至二○一七年间,由第四任行政长官和第五届立法会一起解决有关二○一七年普选行政长官模式的议题。
在二○一七年经普选产生的行政长官,则须与第六届立法会合作,处理在二○二○年达致立法会普选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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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壹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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