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日电 陈水扁家人所涉伪证案今天下午作出一审宣判,台湾媒体指出,尽管吴淑珍及其子女均获刑,但全案仍可上诉,因此还不会立即入监服刑。
查黑中心2006年间侦办机要费案,发现吴淑珍搜集陈幸妤、陈致中与赵建铭消费的发票不实核销,传唤三人作证。吴淑珍被控先于官邸教唆三人向检方虚伪证称,“发票是代父母购物馈赠,或代父宴客所取得,属于公务支出项目”,三人也照珍的指示证述。
台北101前董事长陈敏熏则是去年特侦组侦办扁案时证称,去过官邸向吴淑珍争取大华证券董事长职位,但今年4月陈敏熏到法院作证,却改口说从未向吴淑珍提及大华董座一事,证词明显与侦查笔录不符。扁家四人与陈敏熏今年7月遭台北地检署起诉。
台北地方法院9月1日一审宣判,吴淑珍以教唆伪证罪判刑2年,因坦承犯行减刑为1年,子女陈幸妤、陈致中及女婿赵建铭三人皆被判刑1年,也因自白表现减刑为6个月。陈敏熏则判刑1年6个月最重。
台湾TVBS报道分析说,根据岛内相关规定,陈幸妤、陈致中与赵建铭三人刑期较低,可以申请改服劳动役,而吴淑珍则必须发监服刑。不过由于全案仍可上诉,未来还可能有二审三审,最终结果尚不确定。另外,因未予缓刑,所以陈幸妤等人在此期间仍不得出境。
伪证案只是扁家所涉案件之一,9月11日下午4时还将迎来机要费、洗钱、龙潭购地、南港展馆等四大弊案的“重头宣判”。至于陈致中夫妇声请认罪协商遭特侦组拒绝,重启普通审理程序,能否赶得及一并宣判仍有变量,若审理进度不及,最可能的情况是将陈致中夫妇部分另案审结。
台北地院共受理特侦组起诉的扁家弊案14名被告,其中扁、珍等七名被告已经完成言词辩论;陈致中、黄睿靓夫妇、吴景茂、陈俊英夫妇、力拓营造董事长郭铨庆、扁家白手套蔡铭杰等六人声请认罪协商,吴淑珍好友蔡美利则因重病,迄今无法出庭受审。
法界人士表示,供出南港展馆弊案的郭铨庆,在侦查中经检察官同意转为污点证人,极有可能获得免刑;陈镇慧也因检方认为她对扁案有悔过立功的具体表现,获得免刑或轻判的机会极高。对于家人所涉伪证案宣判,人在台北看守所里的陈水扁未发表谈话,但对自己11日的宣判再度透过幕僚表示,已做好被重判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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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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