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通卫现有书法作品存量逾3000幅(图片来源:南海网)
他,被刑事拘留前一个月,在海南省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会议室里,面对媒体记者,义正词严地说:“我从不接受贿赂,一直坚持公正执法,作为领导干部一定要行得正坐得端。”
然而,今年2月22日,这位自称“从不受贿”的官员被刑事拘留时,办案人员打开他以“收藏的书”为由存放在亲戚家的两个木箱子,里面装有454万元人民币和6万元港币。
这位说一套、做一套的“双面人”,就是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局长郑通卫。
你不“意思意思”,那就是“没意思”
2006年,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兴建办公楼。三亚市一房地产公司总经理郑某为了顺利承建该办公楼项目,在2007年的一天,请时任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郑通卫吃饭。“醉翁之意不在酒”,席间,郑某表达了自己想承建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楼工程的意愿,希望郑通卫帮他顺利拿到该工程,并说事成之后会“很有意思”。郑通卫表示会意。
据郑通卫交代,之后郑某找了7家工程队去报名投标,并将这些工程队的名称告诉了他。看到7家工程队都是郑某组织投标的,于是就同意竞标。在郑通卫的帮助下,郑某报名的工程队都进入了开标会,最终拿到了这个项目。2007年2月的一个中午,郑某拿着一只黑色塑料袋来到郑通卫家中,袋里装着80万元现金,共8捆,每捆10万元,郑通卫当即收下。
无独有偶。2007年下半年,天涯水泥厂拆迁项目由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8月的一天,当地一家房屋拆迁公司法人代表刘某找到了郑通卫,表示希望拿到该项目,事后他会“很有意思”,郑通卫表示说:“城管的拆迁项目都是你做的,天涯水泥厂的拆迁可以交给你做。”
当年9月,综合执法局与刘某签订《房屋拆除清运承包合同》。一次,郑通卫到拆迁现场检查工作时,刘某说要给他95万元好处费。郑通卫没有表示拒绝。
据刘某交代,郑通卫帮他拿到了这项工程后,他分两次共送了95万元给郑通卫。第一次是在2007年11月,他将50万元转到郑通卫提供的账户;第二次是在2008年1月,他将45万元再次转到郑通卫提供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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