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个名叫徐超的乞丐,把自己讨来的零钱兑换成百元大钞,塞进街头的募捐箱;上海一个外企白领从自己的工资卡上汇出1000元;北京一家报纸的总编辑取出10000元捐作特殊党费……
去年“5·12”汶川地震之后,类似这样来自全国各地、各式各样的抗震救灾捐赠款物,截至今年4月30日,总数达到了767.12亿元(其中捐赠资金约653亿元,物资折合约114亿元),被公认创下“中国捐赠史的新纪录”。
在这个庞大的数目一天天累积的过程中,有些疑问被反复提及:这些钱物流向了哪里?
最近,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一支团队对这些问题进行了研究。根据他们为期半年的调研,这些来自公众个人或企业腰包的钱,极可能80%左右流入了政府的财政专户,变成了政府的“额外税收”,由政府部门统筹用于灾区。
这个数据,在这支团队的负责人邓国胜看来,很值得玩味。在不少西方国家,救灾时政府一般不接受民间捐赠,即使接受了,也会将钱交由民间组织去花。但在中国,事情显然不是这样。
在80%这个数字背后,这位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的副教授看到的,是一种不容乐观的现状。这是一个隐忧,虽然未必刺激公众神经,却关乎这个国家正在发生或正要发生的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
被政府垄断的民间资源
许多人愿意用“井喷”这个词,来形容去年那场大地震激发出的公众捐赠热潮。有数据显示,仅仅去年5~6月,在上海、北京和重庆这些城市的市民中,每10个人里就有9个为抗震救灾捐赠了款物。
这些钱也许是通过单位的工会捐了出去,或许是塞进了某个公益机构在路边设立的一只不起眼的捐款箱,或许是通过党组织的特殊党费交到了中央组织部,又或许是通过银行或者邮局汇进了某个公益组织的募捐账户……
这些钱在全国无数个账户之间流动,最后,有一半以上直接进入了政府的账户内。这其中包含了全国数千万党员捐赠的特殊党费、各地省级人民政府直接接受的捐赠、以及民政部设立的抗震救灾专户。
准确地说,在邓国胜及其同事的调研中,截至去年11月,全国捐赠的资金为652.5亿元,其中政府直接受捐约占58%,约379亿元。这笔钱,毫无悬念地,由政府部门来使用。
如果说这是“蛋糕”最大的一块,那么第二大块,则是流向各地红十字会、慈善会以及地方公募基金会的捐款。这一部分占了约31%,约199亿元。
尽管根据国务院下达的文件,这笔钱原本可以由这些地方性公益组织自行安排使用,但是邓国胜团队在对全国7个省(市)进行的抽样调查中发现,这些捐款中的大多数,最后仍然交给政府部门去使用了。
这一比例究竟有多高,邓国胜的团队没有给出确切的数字。但在调研中,他们拿到的事实是:在这些省份,这些地方性公益组织募集到的捐款,除去不多的必须按照捐赠者意愿进行使用的定向资金外,非定向资金大多转入当地政府的财政专户。
事实是:有些省份,非定向资金必须要求转入政府财政账户。有些省份,这些组织可以对受捐资金留有一些使用权,不用全部转入政府的财政专户,但通常需要和地方政府一起到灾区开展援建项目。还有些省份,即使不用转入政府财政专户,但也仍然由政府统筹使用,然后从这些民间组织报账。
事实是:有些省份,就连这些公益组织募集来的定向资金,也都要强行转入政府财政账户,由政府按照捐赠人的意愿来使用。
事实是:在少数承担了灾区援建任务的省份,当地政府用于对口援建的资金中,竟然一半以上来自社会捐款,只有不到一半来自政府财政。还有些省份,这一比例甚至更高。
现在,这块全国救灾捐赠资金的大“蛋糕”只剩最小的一块,流向了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华慈善总会和16家全国性公募基金会。流到它们盘子里的,只占整个救灾捐赠资金的约11%。在邓国胜团队绘制的表格里,只有这一块资金后面,注明的是“自行安排使用”。
但这是怎样的“自行安排使用”呢?
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华慈善总会这两家以往具有救灾募款垄断地位的“官办民间组织”,总共募集了约63亿元捐款。通常的方式是,两家机构将募集到的资金层层下拨到地方红十字会和地方慈善会。基层红十字会和慈善会往往执行能力弱,在有些地方,甚至只是县卫生局或民政局下属的一个科室。无论是为灾民建房、盖学校,还是盖医院,通常,资金最终还是流向了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成为项目的实际执行者。
这是一条逆向的资金流动。难怪“希望工程”创始人徐永光会感叹说,国际上通行的是政府购买NGO(非政府组织)的服务,比如美国政府购买NGO服务的款额是民间捐赠总额的1.5倍,但中国却正好相反,变成了NGO“购买”政府的服务。“中国公募基金会向社会募捐后,都是和政府合作做项目,在项目落实的时候,干活的都是公务员。”
尽管没有更确切的数字,但据邓国胜粗略估算,全国来自社会和民间的抗震救灾捐赠,最后流向政府、由政府来使用的,极可能在80%以上。至少,在他的团队调查的几个省份中,这个比例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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