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共同关注):国家财政部今天对发行2009年凭证式(四期)国债的有关事项发布公告。
即将发行的2009年凭证式(四期)国债发行总额400亿元,其中1年期200亿元,票面年利率2.60%;3年期200亿元,票面年利率3.73%。发行期为2009年8月17日至2009年8月31日。以实名制购买的本期国债,可以挂失和质押贷款,但不能更名或流通转让。投资者可到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以及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营业网点购买。
本期国债的利息从购买当天开始计算,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发行期间如果银行调整储蓄存款利率,尚未发行的本期国债利率,按银行储蓄存款利率作同方向调整。如果提前兑取,利息按实际持有时间和相应的利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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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