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徐国元夫妇法庭受审。
★推崇“办事送钱、送钱办事”的潜规则,该办的事没钱他不办,该出面的事没钱他不去,逢年过节、出国考察等不送钱他就给人“小鞋”穿,甚至发展到逢年过节“谁送了钱我记不住,谁没送钱我能记住”的地步。
★收受礼金的次数和数额逐年攀升,收送礼金的名目和方式也日渐多样化:有的利用项目审批、剪彩、典礼的机会送;有的以谋求对本地区、本单位工作支持送;有的利用礼尚往来送;有的以顾问费、辛苦费、赞助费等名义送……
★“刀架脖子”都不收敛,接受调查期间,反而是徐国元受贿敛财的“高峰”。
导读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原市长徐国元,6年间涉嫌敛财约3200万元,折合下来平均每日可“进账”1.5万元人民币。本报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徐国元“权钱交易”的详细内情,并试图探寻,除了个人灵魂的畸变与贪欲的膨胀之外,究竟是什么造就了这个“日进万金”的贪官?
9年前,徐国元担任赤峰市市委副书记。在每年的内蒙古自治区的工作会议上,本报记者都能见到他,印象中的徐国元比较内敛,不露锋芒。后来,赤峰市的班子有了变化,2005年1月,徐国元成了赤峰市代理市长,4月正式任市长。风闻中他有些拥权自重,直到东窗事发。有人说从他家中搜出多少箱黄金多少箱鸡血石,一时间舆论哗然。自治区在今年年初专门召开了以徐国元为反面教材的干部教育大会,下发了文件,但会议与文件都限制在一定的级别。关于案情,坊间依然是以传闻为主。直到7月27日,徐国元案在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案情才露出水面。
发展地方经济,需要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需要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与企业老板建立正常的朋友关系,本无可厚非。而贪腐的问题也往往就出在这种朋友关系的不正常上
据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显示:徐国元在2001年至2007年几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收受请托人钱财共计人民币四百一十万元,美元五十四万元,欧元一万元,价值人民币三百八十余万元的别墅一套,价值人民币九万三千元的贵重物品两件。这其中96%是企业老板所送。他喜欢与老板们称兄道弟,赤峰市的一些官员有时要找徐市长办事也得他的大款兄弟牵线搭桥。
2005年,大连新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在赤峰市成立了赤峰市金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在赤峰市开发“水榭花都”住宅小区过程中,徐国元因为接受了该公司董事长孙某的请托,利用职务便利,未经依法变更规划,擅自决定将附近的文化娱乐用地、体育设施用地和压缩原规划城市绿地扩增的土地交由赤峰市金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并指示赤峰市建委协调自治区建设厅争取减免“水榭花都”小区的契税,为请托方牟取利益。由此,徐国元3次收受孙某人民币二十万元、美元三十万元、评估价值为人民币三百八十余万元的别墅一套。
2003年8月,赤峰白音罕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王某为得到徐国元的关照,在徐国元的办公室送给徐一张存有人民币一百万元的银行理财卡和存折,并告诉了徐密码。2004年初,王某为收购、重组赤峰市林西县铅冶炼厂,请求徐国元帮忙,并在当年春节前又送给徐一万美元。徐便在饭桌上与林西县领导“协调”,让王某以环保标准明显低于他人、增值税返还比例高于他人20%、退税截止期限模糊等优惠条件成功地收购了铅冶炼厂。据悉,这起收购案仅税款就给国家造成一百二十余万元损失。
2007年8月,赤峰市政府决定建设赤峰市老干部活动中心、赤峰市文波大厦、赤峰市青少年宫、城市规划展示馆等工程。赤峰市鑫盛隆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谭某知道后,准备承揽赤峰市文博大厦和赤峰市青少年宫两项工程。2007年9月,谭某为得到徐国元的帮助,由刘某联系后二人到徐国元家,送给徐人民币三十万元。后徐国元向谭推荐赤峰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工程。2007年11月,谭某的公司中标赤峰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工程。
徐国元案也反映出一些地区特点:一是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化进程加快,发生在建设领域的犯罪有所增加;二是内蒙古是资源大区,资源领域的犯罪也比较突出
记者注意到,检察机关公诉的徐国元一案中,涉案的公司共有9家,其中房地产或建筑公司4家———赤峰市金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赤峰市鑫盛隆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特虎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添柱工程建筑有限公司,矿业公司4家———赤峰白音罕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赤峰市巴林左旗白音诺尔铅锌矿、赤峰市宁城县宏大矿业有限公司,各占了半壁江山。而这8家企业涉案金额超过了千万,占到了徐国元收受金额的96%以上。
除了前述3家公司的请托事项和徐国元收受请托方的财务金额,其他的公司也在这种不正常的关系下获得了利益。如赤峰市添柱工程建筑有限公司,经过徐国元向时任赤峰市烟草专卖局局长王某的推荐,于2002年12月份,中了赤峰市烟草专卖局1、2号住宅楼和招待所工程的标。为了表达感谢之意,添柱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卢某在2003年春节前的一天送给徐国元人民币十万元。加上其他请托事项,卢某先后7次送给徐国元三十三万元。
2006年6、7月份,金港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为得到徐国元的帮助,开发赤峰市巴林左旗的尾矿,在内蒙古军区招待所徐国元住的房间里送给徐十万美元。徐国元收钱后,将金港公司的报告签批给巴林左旗有关领导,指示“大力支持并帮助协调”。徐国元还通过向有关人员打招呼、组织有关会议等方法,促进加快金港公司尾矿项目的进展速度。巴林左旗主要领导按照徐的指示,对该项目给予高度重视,协调处理了立项审批等工作,2008年1月22日,金港公司尾矿开发利用项目在赤峰市发改委批准立项。
帮助企业协调争取项目资金,插手干部升迁,收受“竞选”资金,徐国元的权力实现了最大化的寻租,“获取”利益的渠道也愈加“丰富”
有内部人士这样评价徐国元案:权力寻租手段“古老中含着创新”。
说古老是指插手干部升迁。2003年1月,时任赤峰市宁城县县委副书记的王某为在职务晋升方面得到徐国元的帮助,在徐国元的家中,以祝贺徐国元的儿子到澳大利亚留学为名,送给徐国元两万美元。2005年4月,徐国元同意王某任赤峰市松山区区委副书记、松山区区长。2006年春节前,王某为感谢徐国元对松山区工作的支持,在徐国元的办公室送给徐人民币十万元。
“有些创新”是指帮助协调项目也能收钱。一是帮助协调北京某生物技术中心在赤峰市红山区经济开发区内投资建设阿维菌素项目,红山区送给徐国元一台价值一万三千元的相机和镜头。帮助红山区向自治区交通厅争取资金改造111国道东出口项目,又收到了红山区送的一万美元。之后,红山区又送给他两万元人民币。此外,帮助赤峰市宁城县宏大矿业有限公司协调自治区某单位,又收到了该公司送的人民币五万元。
而徐国元收到的最有创新意义的一笔钱是“竞选资金”,是他的“朋友”———赤峰市某公司董事长刘某于2007年9月份送的人民币一百万元,名目是资助徐国元竞争赤峰市市委书记。这位被徐国元、李敏杰夫妇在法庭上称作交往甚密的好朋友的刘某,先后送给徐国元夫妇人民币二百一十七万元,美元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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