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六日电(记者 曾利明)“汕头市中级法院法官对一国两制在法律实际应用上掌握得体,裁定公平公开,为汕头营造了良好投资环境。”香港商人张荣新在今天此间举行的一个座谈会上如是评价汕头市人民法院。
今年六月,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香港商人张荣新涉及大陆遗产争议案复议申请作出裁决,认定其申请理由成立、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及时解除了与遗产无关的查封房产。
二00五年七月,张荣新妻子杨文珍去世, 因遗产继承问题与其岳父杨元燦、岳母亲陈佩侬发生争议。由于当事人是香港永久性居民,张荣新提出到香港高等法院申请裁定。
但因张荣新的房地产投资在汕头,其岳父、母选择在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并提请汕头中院于今年四月查封了与张荣新有关的所有汕头市房地产投资项目。
张荣新根据内地、香港对遗产继承不同的法律法规和被查封的房地产投资项目大部分是在妻子去世后在汕投资经营的房产等理由,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要求解除部分与遗产争议无关的房产。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听取申诉,分析有关事件,认为遗产纠纷必须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对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
法学专家指出,此案提示内地司法界,随着港澳在粤投资比重不断增加和粤港澳经济一体化,港人遗产涉及大陆财产的争议也将日渐增多,应加强对两地适用法律的研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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