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8月5日电(记者杜宇)记者5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监察部联合发出的《关于妥善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等医疗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对地方依法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财政按照“奖补结合”原则给予一次性补助。
《通知》要求,在企业实施关闭破产时,要按照《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通过企业破产财产偿付退休人员参保所需费用。企业破产财产不足偿付的,可以通过未列入破产财产的土地出让所得、财政补助、医疗保险基金结余调剂等多渠道筹资解决。省级政府对困难市、县应给予帮助和支持。地方各级政府安排用于帮助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的补助资金,可分年到位。今后,各地要严格执行《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保所需资金,中央财政不再给予补助。
各地要将中央和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及其参保所筹集资金纳入属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统一管理,不得单独管理、封闭运行。退休人员基本医疗待遇与原所属企业(或企业集团)脱钩,统筹地区应按规定确保退休人员享受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中央财政对中央和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给予一次性补助。
各地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切实将目前尚未参保的、关闭破产集体企业等其他各类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财政对此项工作做得好的地区,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一次性补助。
对确有困难、难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财政按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到2010年年底前,基本解决所有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参保问题。
《通知》还说,各地要加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扩面进度,中央财政将根据各地实际参保率,与各类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情况一并进行考核,通过以奖代补给予补助。
根据《通知》,到2011年年底,东、中、西部省份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保问题地方政府所需筹集资金到位率要分别达到50%、40%和30%。中央有关部门将对各地落实本通知的情况适时进行督查。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09年8月4日(星期二)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介绍今年上半年中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
胡晓义说,今年1-6月全国实发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3836亿元,继续确保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详细
国务院办公厅在日前发布的《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中明确指出,各地要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建设,解决607万因政策关闭破产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参保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要求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解决全国607万因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和依法破产国有企业、中央和中央下放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保问题,指导和督促地方解决其他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的参保问题。 >>>详细
记者5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坚持做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发出的《关于全面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基金结余较多的城市要根据基金收支情况适当调整基金支付政策,避免结余资金过多。充分利用基层和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探索建立普通门诊费用统筹,扩大制度受益面。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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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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