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的沈阳依然寒风凛冽,和平区鲁园劳务市场里,3000余名农民工扛着行李焦急地等待雇主招工。与此同时,沈阳市农民工维权中心主任张金城带队正在市场里宣传工会法。
闲聊中,工会干部们发觉农民工急于找工作,往往忽视了自身权益的维护,挨打、受伤、工资被拖欠的事件屡见不鲜。于是,张金城和同事们当场向农民工宣传工会知识。“这人是不是来骗我们钱的呀?”许多农民工表示怀疑。但在工会干部们的耐心讲解中,农民工渐渐信任了工会,并主动加入工会组织。截至目前,“鲁园农民工工会”已从建会初期会员不足500人,发展到15000余人。
从不信任工会到了解工会,从怀疑工会的作用到主动入会,从无力自我维权到依靠工会维权,在全国各地,工会的形象已经深深烙在了农民工的心中。切实承担起农民工维权工作职责的工会,也逐渐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广大农民工的赞誉:“加入了工会,就有人给我们作主了,我们找到了家。”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会责无旁贷据统计,我国有9亿农民,农民工数量达到2.1亿,其中进入城市的有1.3亿。按照2020年城镇化率达到56%的目标,今后每年还会有1300万农民进入非农产业,农民工队伍正在不断壮大。
农民工作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当农民工努力支撑城市发展,以坚忍的态度面对生活时,他们的权益往往得不到应有的保护。更不容忽视的是,由于权益得不到应有保障,而权益受侵后又难讨公道,很容易使农民工采取非理性的过激行为,成为劳动关系乃至社会的不稳定因素。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协调稳定劳动关系是工会推进构建和谐社会的着力点。显然,担负起农民工维权工作的职责,工会责无旁贷。
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日益突出,工会组织应承担起这一职责,把广大农民工团结在工会组织周围,认真调研,总结经验,研究措施,务必抓出成效。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不仅明确了工会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中的职责,也为工会做好农民工维权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农民工维权工作终于被提到工会维权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2006年,全总提出为农民工突出办好“维护收入分配权益”等十件实事;2007年,强化了建立“源头入会机制”等十项机制;2008年,全总确定的工作目标则是务必取得“建会入会有新进展”等十项新进展……“农民工有困难、要维权找工会。”随着一系列力举的频频推出,中华全国总工会提出的维权口号,成为了向广大农民工发出的庄严承诺。
近年来,各级工会努力加大源头参与,积极参与《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并把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纳入工会与政府联席(系)会议和三方协商机制重要议题,推动了农民工问题的解决。
与此同时,着眼于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各级工会组织积极推动建立双向维权、城际间维权机制,实现农民工维权“一地诉求、两地联动、双向维权”。
河南信阳成立了“大连·信阳(新县)进城务工人员工会联合会”,参与两地农民工维权个案212起,理赔金额近500多万元;成都市总工会则率先建立了城际间工会维权联动机制,与全国32个城市工会、省内20个市州工会,以及全市城乡工会之间实现了维权互动协作,上万名农民工获得了法律服务。
工会的努力得到了农民工的信任和认可。截至2008年6月底,全国农民工会员增至6500万人。而成为工会会员,意味着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更加有效的维护。拓展维权领域,实现农民工“整体提升”
我国已进入工业化的中期阶段和城市化的加速期,科技的不断进步要求劳动者必须具备相应的文化、技能素质才可以跟得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具备足够的竞争实力。
然而,长期以来,农民工群体给社会留下的印象是:流动性大、文化水平不高、专业技能较低,以及社会主人翁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相对薄弱,等等。
于是,各级工会将农民工维权工作从劳动经济维权延伸到民主政治权、发展权等领域,将更多的力量投入到提高农民工的思想、文化素质和劳动技能上,实现农民工队伍的整体提升。
在昆明,“农民工培训网络”帮助22850名农民工得到职业技能培训,5600多名农民工经考核取得了技能合格证,4460名农民工找到了就业岗位。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工会把农民工当财富,“农民工100%受培训素质有提高”。除了岗前培训外,还要为每名农民工指定师傅,签订师徒合同,手把手对他们进行不少于6个月的传帮带,在特殊岗位工作的农民工还会获得不少于两个月的脱产培训。
随着“80后”青年农民工整体素质的提升,他们不再单纯追求谋生,而是更加渴望融入城市,追求社会的尊重、平等和承认。在维护农民工经济利益的同时,各级工会积极推动农民工社会及政治地位的提升,广泛开展评选农民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活动,积极推动优秀农民工依法当选各级党代表和人大代表。
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就有3名农民工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截至目前,农民工当选全国劳模增至49名,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有17名。
技能提升、素质提升、政治地位提升……当农民工的一系列权益得到维护的同时,也有利于劳动关系融洽稳定,从而促进了社会和谐环境的营造。据2007年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显示,农民工对劳动关系和谐的评价值为3.69(最高评价值为5),达到历史最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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