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31日电 根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今年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的工作安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进行调整。人社部网站今日将《2009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向社会公示。
据悉,公示时间为7月31日至8月9日。人社部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监督。
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留言,或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反馈。医疗机构、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等的意见建议也可通过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中华医学会、中国药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医师协会、中国执业药师协会、中国化学制药协会、中国中药协会、中国医药商业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转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址:www.mohrss.gov.cn,意见建议反馈邮箱:yaopinban@mohrss.gov.cn,意见建议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邮编:100716),违纪违法举报邮箱:jubao@mohrss.gov.cn,违纪违法举报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监察局(邮编:1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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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德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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