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监督职便函〔2009〕2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监督(法监)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监督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我局决定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现状调查,并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对部分省市及有关机构进行抽查。请各省认真组织填写相关调查内容,于2009年8月31日前将调查表寄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
联 系 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余晨、卫生部监督局康辉
电 话:010-83132825(传真)、68792981
电子邮箱:yuch76@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南纬路29号
邮政编码:100050
相关链接:
责编:肖金平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