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安部网站消息,2006年2月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采取强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全国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221个,铲除恶势力12850个,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87396名,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04610起,缴获各类枪支2586支。
中央政法委员会近日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意见》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继续抓好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主动进攻的高压态势,确保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意见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黑恶势力犯罪活动仍然比较活跃。特别是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各种社会消极因素和矛盾明显增多,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助长黑恶势力的滋生和发展。意见强调,在这种情况下,继续深入推进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是积极应对黑恶势力犯罪新动向、新变化,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是坚决遏制黑恶势力向经济领域扩张,服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坚决防止黑恶势力向政治领域渗透,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决策。
意见指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狠抓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担负起打黑除恶的政治责任,切实加强对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旗帜鲜明地支持打黑除恶工作,为政法部门排除干扰阻力,关心、支持各级“打黑办”和专业队伍建设,充实力量,保障经费,确保专项斗争强劲势头。要坚持和完善领导包案、督察督办、责任追究和定期通报等工作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运用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警示、诫勉谈话、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具体办法,对因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造成严重危害的,要坚决实施一票否决。要大力表彰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深入宣传党委和政府打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营造打黑除恶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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