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昨天,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向社会公布,对6月2日朝阳区高碑店北路交通事故中驾驶员演员周杰予以处罚。
由于周杰存在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超速行驶、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三项交通违法行为,朝阳交通支队决定对周杰合并执行罚款2200元,行政拘留五日,违法行为共记21分。由于周杰的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已达到12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扣留周杰驾驶证。
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北京市朝阳交通支队根据周杰的申请和相关法律手续,依法作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决定。其他行政处罚及强制措施仍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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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