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的“高唐网案”到今年的“王帅案”、“吴保全”案,再到刚刚发生的“山东曹县帖案”……频频发生的网络诽谤案,让很多人认识到法律在适用性上的缺位。日前,本报记者赶赴山东省曹县,见证了发帖人段磊获释及有关部门处理此事的全过程。采访中,记者感受到了曹县有关部门知错就改、快速处理事件的良好工作作风。此外,本报记者还独家采访了案件的各方当事人,以求尽最大可能还原这起网络帖案的真相。
闹得沸沸扬扬的“山东曹县帖案”,继7月24日凌晨段磊获释后,又有了最新进展:25日下午,曹县有关部门已对办案机关的7名人员进行问责。
据悉,曹县监察局对县公安局案件审批人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县公安局作出决定,对案件审核人员和主办人员分别给予警诫一次。县检察院作出决定,对侦查监督案件审核人员和公诉案件承办人员暂停执行职务,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对公诉案件审核人员和侦查监督案件承办人员责令检查,通报批评。
今年2月初,山东汇银置业有限公司员工段磊,以《写给省委领导的一封举报信》为题,在天涯社区、新浪博客和百度贴吧连发6篇帖子。帖子称,山东省曹县庄寨镇镇委书记郭峰大量贪污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亲戚朋友强揽工程;长期包养情妇;其子郭某经营KTV并贩毒吸毒卖淫嫖娼。
帖子发布十几天后,获知情况的郭峰向当地警方报案。2月25日,警方将发帖人段磊刑拘。4月4日,曹县人民检察院以帖子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为由,批准逮捕段磊,并于7月6日对段磊提起公诉。7月17日,曹县人民法院以“涉及隐私”为由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此事经媒体披露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7月24日凌晨,“曹县帖案”态势突然发生“逆转”———曹县检察院以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不宜公诉为由撤回起诉,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处理;曹县公安局则以不宜羁押为由撤销了该案。因网上发帖涉嫌诽谤镇党委书记而被羁押149天的段磊因此获释。
发帖人段磊:“给我扣的帽子是不是太大”
7月24日凌晨3点20分左右,在检察院、法院、公安局连夜办完释放手续后,记者见到了从看守所出来的段磊。半夜时分在看守所被叫醒的他,看上去略显疲惫。
段磊说,他今年28岁,在山东大学自学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后,在济南一家单位上班,目前是山东汇银置业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出事之前,他在这家单位工作还不到2年。
段磊说,当时自己是在叔叔段强(段磊本村的一个叔叔,山东汇银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的授意下发的帖子。他没有想到,自己会因为发了几个帖子而付出这么大的代价。
交谈中,段磊的声音特别低沉。对于记者关于帖子真实性的提问,他表示,刚被放出来,脑子很乱,这些事暂时不方便透露,并表示需要两天时间调整一下。
当谈到对此事件的看法时,段磊对记者说:“给我扣的帽子是不是太大?郭峰是乡镇领导,难道就因为一个领导的一点传闻,导致失去许多招商项目?这个说法是否太夸张?真能‘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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