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冬冬的就业协议书。杨彦/摄
北青网:不妨查查大学生“被就业率”有多高
核心提示
在从未听说过就业单位的情况下,便与当地一家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对此,高校毕业生赵冬冬自称“被就业”。一时间,“被就业”成为社会热门词汇。造假的就业协议背后,究竟有什么奥秘?日前,记者对此进行相关调查发现,学校、学生及人事代理单位在其中扮演了不同角色。
记者调查一份造假就业协议——“被就业”是这样发生的
“谁替我签的就业协议?”
“我就业了,就业了,而且是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被就业的!”
7月12日,西北政法大学2009届毕业生赵冬冬以“酱里合酱”的网名,在国内某知名论坛上发帖,称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学校就与西安一家公司签订了就业协议书,而他连这家公司听都没听说过。
赵冬冬介绍,“我们办理档案关系转接的最后一天,看着就业协议书上的内容,我顿时惊呆了,天哪,我居然已经就业了,公司到底是和谁签的就业协议?”
在赵冬冬的就业协议书上,“用人单位意见”一栏盖着的印章名称为“陕西天辉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盖着“西安市碑林区人事局干部调配专用章”。
“有人告诉我,他们发现,这家公司在工商局没有注册。我按照协议书上填写的公司联系人电话,打过去但没有人接。”赵冬冬说,“我还知道我们班另一个同学,他签的是‘西安碑林工业公司’,这家公司我们在网上也没有查到。”
“被就业”:不知情还是自愿?
那么,替赵冬冬在协议上签下姓名的人到底是谁?
根据赵冬冬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与他的同学李明(化名)取得了联系。李明承认,签协议时,因为赵冬冬不在学校,所以他在征得赵冬冬同意后代签了协议。
李明说,毕业前夕,辅导员问他想不想把人事关系和户口留在西安。考虑到今后的发展,来自陕西南部某县的他给予了肯定的答复。于是,辅导员就把3份协议书交给他填写,他在填好“毕业生情况及意见”一栏后,还交了130元的人才中心档案托管费。
李明说,“我填表时,协议书上没有公司和人事局的公章。辅导员说,只要我们把自己的个人信息填好,剩下的事就不用管了。后来我们取回协议时,所有公章都盖好了。那家就业单位与我没见过面。”
赵冬冬的协议也是在这种情况下由李明代签的。“这么说,你早先是知道签假协议的事了?”记者问。
“应该是默认了吧。”李明回答。
赵冬冬也说,他曾接到过问他是否想留西安的电话,他说“嗯”。至于当时是谁打的电话,赵冬冬表示,已经记不清楚。
记者问他为什么当初签协议时没有拒绝,离校之后却发帖曝光,他回答说:“我个人不知道要签假协议,只知道要交钱。而且,我曝光质疑的是被假协议抬高的就业率。”他反问记者,“不知情被就业和自愿被就业有区别吗?”
7月24日,记者来到西北政法大学,校学生处处长李玉朝、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赵冬冬毕业前所在学院)党委副书记程亚冰、辅导员党振峰等接受了采访。
据他们介绍,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程序是:学校先把就业协议书发放到学生手中,然后由学生去落实就业单位,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两方签字盖章后,院(系、所)和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最后签字盖章,“我们经过比对笔迹,确认赵冬冬的就业协议书是由他的同学李明代签的。他们还交了托管费,怎么可能不知情?”
记者追问,“即使赵冬冬知情,就业协议这么重要的文档,同学能代签吗?如果是委托,不需要出具委托书吗?”
“李明代签了字,那么,用人单位是谁去联系的?公章由谁去盖的?是李明,是赵冬冬本人,还是另有其人,或者就是学校代办的?”
面对记者的提问,老师们沉默良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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