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7月23日电 (记者朱剑红、王炜)为指导各地有序推进水价改革,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在推进水价改革过程中要严格履行水价调整程序,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尤其要做好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通知要求,要合理把握水价调整的力度和时机,防止集中出台调价项目。水价矛盾积累较大的地区,要统筹安排,循序渐进,分步到位。要严格履行水价调整程序,依法履行听证制度,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提高水价决策的透明度。
通知还要求,要切实做好对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工作,减少水价调整对低收入家庭的影响。要结合价格总水平变化,对低收入家庭因地制宜地采取提高低保标准、增加补贴等多种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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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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