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王红茹/北京报道
把煤炭资源税从现行1%提高到10%,你以为如何?
资源税征收或将与价格挂勾。
资源税改革的脚步越来越近了。
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酝酿已久的资源税改革方案其实已在2008年年末提交国务院,但是由于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这项改革不得不停滞下来。而随着近几个月来经济的转暖,中央政府开始频频发布推进资源税改革的信息。
5月25日,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发改委《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研究制订并择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
在财政部6月17日召开的2009年“两会”资源税改革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上,财政部副部长王军表示,“将资源税改革类建议提案确定为今年重点办理建议提案”。
水、黄金等或将纳入资源税科目
种种迹象表明,搁置许久的资源税改革似乎已近在眼前。有消息人士向《中国经济周刊》透露,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上报全国人大法工委,只待启动改革工作。“像这样大的税种改变,最后还得全国人大法工委向国务院提建议做最后裁定,然后上交国务院之后,由更高层领导考虑择机出台。”
6月17日,王军表示,随着经济的转暖,资源税改革势在必行。会议还传出了资源税改革的完整思路:扩大征收范围、改革计征方式、提高税负水平、统筹税费关系。
据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向记者介绍,目前,我国征收资源税的税目主要有原油、煤炭、天然气、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这七个税目覆盖了大部分已知的矿产资源,但仍有许多自然资源未包括在内,如水资源、黄金、地热资源、森林资源等。但是,此次资源税改革方案会不会增加部分税目,是众所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现在资源的重要性已经被大家所认识,而且构成资源税的内容延伸了很多,比如黄金、水等,尤其是水资源浪费很严重,所以,下一步资源税税目要向这类产品扩大。现在至少水资源是要进入的。”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
计征方式从“从量”到“从价”
资源税改革除了扩大征收范围,改革计征方式也成为多年来业界的共识。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价格与税收研究室副主任张斌告诉《中国经济周刊》,“征收方式由‘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或者从量和从价相结合来提高税负,能够通过价格调整改变资源税,应是改革的重点之一。”
我国的资源税开征于1984年。1984年9月28日,财政部发布的《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从1984年10月1日起,对原油、天然气、煤炭等先行开征资源税,对金属矿产品和其他非金属矿产品暂缓征收。
“1984年资源税主要是为了调节资源开采中的级差收入、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而对资源产品开征的税种。”刘桓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资源税若干问题的规定》是以实际销售收入为计税依据,按照矿山企业的利润率实行超率累进征收,其宗旨是调节开发自然资源的单位因资源结构和开发条件的差异而形成的级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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