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繁峙县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穆新成的落马被舆论关注。舆论热议的除了穆家被查出的财产金额外,还有穆新成在热衷公益事业中所呈现出的多重面孔。(《中国青年报》7月6日)
和众多贪污腐化官员不同的是,穆新成在当地口碑并不坏,百姓评价穆新成是大侠,是劫官济贫的侠客。他敲诈黑心矿主,得来的钱一部分给穷人,一部分给自己,这并没什么不妥。在网络上,一些网民也评价穆新成演绎了现代版本的《水浒传》,他劫富济贫,应该算是草莽英雄。被这些民间舆论包裹着的“穆新成”一案,越来越集合了“黑色幽默”的元素。在当地官场,有人评价穆新成落马是因为“激起了官愤”,他运用反贪局的特殊职能,查过“同样了不起的人物”,得罪了硬茬。
据新闻披露,穆新成的灰色收入大多来自各矿主的“进贡”。他积聚大量的财富一部分用来资助贫困者,和植树造林等公益事业。可是,穆新成真的算是草莽英雄吗?简单概括他的多重面孔,一半是行善的天使,一半是敲诈的魔鬼。我们甚至也不能简单判定,穆新成行善就是为了求得心理平衡。
分析穆新成所处的环境不难发现,在当地,矿权演变、股东转换、边界纠纷、对超层越界开采的协调,实质性操作都在“黑白两道”通吃的社会大哥的主持下解决,矿产争端不愿公开,更不会走“官道”的原因,是股东身份不宜见光。由于大多矿点的资金来源、股东身份、矿点的合法性、开采规模和安全设施的规范性等都经不起法律考量,都摆不到桌面上,这些人之间发生纠纷,不会通过官方去解决。正是不走官道走黑道的潜规则,发育出肥沃的“敲诈”土壤。穆新成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一我不花公家的一分钱;二我不花案子上的一分钱”积累了亿万家产。
追溯穆新成所处环境里的潜规则,并不是为穆开脱罪责。在一个脱离了法治规范、盛行以潜规则来摆平争端的空间里,它充满着对体制的不屑。在这个脱离了宗法网络的空间里,无论穆新成还是进贡的各路矿主,他们都如同古代社会里的游民。附着在他们心中的那些江湖生存法,是对现代法治社会的挑战;他们游刃有余的生存之道,是对这个法治社会的嘲讽。当尘埃落定,穆新成“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的多重身份,以及他所引起的民间舆论的争议,无疑带给了我们更多思索。
如果非要按民间舆论的某些套路来评价穆新成,我更愿意将其看作官场流寇,而非劫富济贫的草莽英雄或侠客。在繁峙当地,穆新成算是有影响的人物,可是他的影响归根到底来源于“反贪局长”的权力而非其他。所谓的“劫富”手段,无非是他变现了手中“检察院副检察长”和“反贪局长”的权力。没有这个权力或官位,他的影响又从何而来?没有这个权力或者官位,他是否有其他能力去“劫富”?所以,无论他救济了多少穷人或投身了多少公益事业,罪则当罪,那些善行并不能抵消他所犯下的罪恶。
陈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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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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