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今天下午,北京市交管局朝阳支队对6月2日发生在朝阳区高碑店北路的交通事故当事人进行责任认定:影视演员周杰为主要责任,出租车司机为次要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周杰存在弃车逃逸行为。
据了解,6月2号凌晨3点45分,周杰驾驶未悬挂号牌的奔驰”轿车行驶到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附近,与一辆出租车相撞,造成司机高某某及其车内两名乘客受伤,两车严重损坏,周杰在报警后离开现场。
事故发生后,朝阳交通支队民警依法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查,采集了相关痕迹、物证。后经调查,事发后周杰返回家中,接近中午自行前往医院,直到事发12小时后,周杰才到朝阳交通支队接受调查。
经调查取证,朝阳交通支队认定:周杰超速行驶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且弃车离开现场;出租车司机左转弯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是事故发生的原因;但是,周杰虽然报了警,却没有履行保护现场、在现场等候处理的法定义务,弃车离开现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属弃车逃逸行为。
交管部门表示,如当事人对事故认定没有异议,将在5天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当事人如有异议,可在三日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处罚情况将及时公布。
相关链接:
责编:李丹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