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朝闻天下):针对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面临的新问题,文化部、商务部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将从多个方面规范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管理。
通知首次明确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的适用范围。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是指由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发行,游戏用户使用法定货币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间接购买,存在于游戏程序之外,以电磁记录方式存储于游戏企业提供的服务器内,并以特定数字单位表现的一种虚拟兑换工具。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用于兑换发行企业所提供的指定范围、指定时间内的网络游戏服务,表现为网络游戏的预付充值卡、预付金额或点数等形式,但不包括游戏活动中获得的游戏道具。
通知规定从事相关服务的企业需批准后方可经营;同时规定:不得用以支付、购买实物产品或兑换其他企业的任何产品和服务,防止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对现实金融秩序可能的冲击。
为了切实保障用户合法权益,明确企业责任,通知还规定:网络游戏运营企业在核实用户身份后,应提供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充值和转移记录,按照申诉处理程序处理。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通知禁止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企业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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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