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6月23日电(记者杨维汉)最高人民法院23日出台的《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涉农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大对违法收回、调整承包地等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尤其是侵害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各项权益纠纷案件的审判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各项权益。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广大农民的极为重要的民事权利,是农民各项权益的核心,也是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重要基础和载体。“这次国际金融危机导致大量农民工返乡,之所以没有引发社会动荡,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在于,返乡的农民工还有一个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说"一亩三分地"来提供保障。”最高法院民一庭负责人说。
这位负责人表示,当前形势下,依法充分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尤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对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关系重大。人民法院必须站在稳定农村社会和保障其生存权的高度,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农民特别是农民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全力避免因其成为失地农民所导致的社会风险。
此外,考虑到实践中假借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名损害农民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指导意见》还提出,要统筹协调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与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间的关系,做好违反法律、国家政策规定,借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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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二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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