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频道 > 中国新闻 > 正文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湖南检方:举报贪官者可获所追缴赃款一成奖励

 

CCTV.com  2009年06月22日 19:13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长沙6月22日电(记者禹志明)湖南对官员职务犯罪举报有功人员将进行奖励,在追缴赃款的10%内发给奖金,举报人员可以通过12309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和新启用的高检院举报网站域名(www.12309.gov.cn)等方式进行举报。

  在6月22日的湖南省检察机关第十一个“举报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上,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常智余介绍,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是检察机关鼓励群众举报的一项重要举措。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奖励方式、数额和经费来源等。向检察机关举报管辖内的职务犯罪案件,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构成犯罪的,应当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及物质奖励。

  人民检察院根据举报追回赃款的,应当在举报所涉事实追缴赃款的10%以内发给奖金。每案奖金数额一般不超过10万元。举报人有重大贡献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在10万元以上给予奖励,数额不超过20万元。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不受上述数额的限制。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但没有追回赃款的案件,可以酌情给予举报人5000元以下的奖励。且明确规定举报奖励经费在业务经费中列支。

  据了解,2008年,湖南省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5317件,其中贪污贿赂线索2085件,渎职侵权线索748件,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615件2001人,其中大案1003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114件,厅级以上领导干部1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59亿元。

  相关链接:

责编:徐文华

1/1

相关热词搜索: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网民举报

留言要注意语言文明,此间评论仅代表个人看法                                  查看留言

昵 称:            
用户名: 密码: